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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旅馆男子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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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管理一所位於荃湾的无牌旅馆,今日(五月八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违反《旅馆业条例》,罚款四千五百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在去年十月巡查位於荃湾街市街的一单位时,发现该处被分隔成三间配备住宿设施的房间,而且所有房间均已租出。涉案男子为该处所东主,他承认该处所是无牌旅馆,并已於去年八月收到牌照事务处的警告信。

  根据牌照事务处的纪录,涉案处所在巡查当日并未根据《旅馆业条例》第5(2)条持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该署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旅馆。他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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