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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竞争法建议发表谘询文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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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五月六日)宣布,政府就制定竞争法的立法建议,即日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

  马时亨介绍载有建议详情的谘询文件时表示,政府期望在为竞争条例草案定稿及提交立法会之前,听取公众对新法例建议框架的意见。

  马时亨说:「引入新法例将有助我们更有效地实施我们的竞争政策,通过促进可持续竞争,提升经济效益及令消费者更为受惠。」

  「竞争法会订立清晰可执行的条文禁止反竞争行为,为企业提供更佳的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权利,令社会各界得益。」

  马时亨指出,政府之前就香港竞争政策的未来路向征询公众意见,社会普遍支持制定跨行业竞争法。

  马时亨说:「尽管如此,我们注意到有些持份者,特别是商界代表及中小企,认为竞争法不应额外加重遵从规定的成本,或引致过量诉讼。为回应这方面的关注,公众谘询文件特别列出多项建议以尽量释除他们的疑虑。」

  谘询文件涵盖构成竞争法基础的主要元素,包括建议的规管架构、被禁止的行为、违反法例的罚则、提出私人诉讼的权利、和豁免及豁除某些活动受法例规管的准则和机制。

  马时亨说:「我期望听取公众对谘询文件建议的意见。我们为《竞争条例草案》定稿时,会全面考虑这些意见。」他补充,政府计划如行政长官在二零零七年施政报告所公布,在二零零八至零九立法年度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由今日开始至八月五日止。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一期29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或电邮至 competition@cedb.gov.hk。

  竞争法谘询文件已上载於www.cedb.gov.hk/citb。



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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