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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全力配合政府向强积金及公积金计划成员的帐户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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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五月五日)表示,将会全力配合政府向合资格强积金及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亦称公积金)成员的帐户注款6,000元的建议,确保注款工作顺利执行(注一)。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今次注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修订法例及复杂的行政程序。待修订法例获立法会通过后,积金局须处理强积金计划下的235万雇员及自雇人士、44万公积金计划成员、260万个保留帐户及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内离职的计划成员的资料,估计涉及合共超过500万个户口。取得资料后,积金局需加以核实、整合及作出中央资料配对的工作,以编制合资格成员的名单,目前估计约有170万名计划成员符合政府订出的资格准则。

  积金局其后会安排将款项转给受托人,以注入合资格人士的账户,估计今次注款涉及的金额约115亿元。积金局希望於今个财政年度内开始将6,000元注入合资格人士的户口。

  发言人强调,积金局希望可於本年底前公布有关注款时间表。积金局亦会於开始注款前透过不同途径,向公众公布有关注款安排,因此呼吁计划成员耐心等候有关的公布。

  此外,积金局亦会提供足够时间让认为自己合资格,但未获注款的人士提出查询。故此,计划成员毋须於现阶段就其个别情况作出查询。

  另外,为确保注款能顺利完成,积金局亦呼吁计划成员作出以下配合:

-雇主方面:须履行法例的责任,为雇员加入强积金计划、适时向所属受托人提交付款结算书及作出准确的供款;
-雇员方面:透过所属受托人提供的查询方法或考虑采用强积金「供款一线通」(电话:183 3030),查核帐户的供款情况;
-自雇人士方面:若本年度尚未向所属受托人申报有关入息,则必须於2008年7月31日前作出申报。

  积金局会在网页(www.mpfa.org.hk)上登载根据政府公布获注款人士的资格准则;此外,亦会印备有关单张广泛派发,协助计划成员了解情况(注二)。

注一:财政司司长在今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建议向符合资格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及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即公积金)成员的户口注入6,000元,以加强他们的退休保障。

  财政司司长其后在总结预算案演词中宣布扩宽建议的适用范围,使更多计划成员受惠。

注二:有关今次注款安排的相关资料,包括获注款人士的资格准则、计划成员须作出的配合行动及注款涉及的安排及时间表等,请参阅附件。



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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