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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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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三日)举行启动礼,推广将在本港推行的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在启动礼致辞时表示:「立法会已於四月三十日通过《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为我们的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订立法定基础。」

  首阶段的强制性计划,将会涵盖空调机、冷冻器具和悭电胆。该三类产品已占本港住宅用电量约百分之七十。

  根据计划的规定,这三类产品必须贴上能源标签,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让他们可选择能源效益较高的产品,作出更环保的选择。

  邱腾华表示,在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后,每年可节省1.5亿度电。这可因而节省一亿三千五百万元电费及减少105,000公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邱腾华说他很高兴看见市民及业界对推动能源效益及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努力及支持,又表示会推行更多公众宣传及教育活动,以加强公众的认识。

  为让业界对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及其新规条作充分准备,政府将设有18个月的宽限期。有关产品能源效益的资料,市民可浏览机电工程署网页(www.emsd.gov.hk)。



2008年5月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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