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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赈灾拨款近二亿七千万元为香港境外灾民提供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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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七至○八年度从赈灾基金拨款二亿七千二百三十四万元,为香港以外发生灾害地方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援。

  赈灾基金就政府和国际性救援机构发出的赈灾呼吁,为香港以外受严重灾害影响的地方提供拨款,向灾民提供适切援助。

  赈灾基金上年度透过七间救援机构,拨款资助二十二个救援计划以赈济灾民。这七间机构包括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有限公司、施达基金会、香港红十字会、国际美慈组织有限公司、香港乐施会、救世军和香港世界宣明会。另外,基金亦批出三宗共二亿一千万元的拨款,予内地三个省/市政府赈济内地雪灾灾民。

  各救援计划的细节如下:

* 去年六月,基金批出两笔拨款合共四百万元援助云南受地震影响的灾民。基金亦拨出三笔款项合共九百五十万元赈济内地广西、贵州、湖南及江西受水灾影响的灾民。

* 去年七月,基金拨出三笔款项合共九百一十二万元,以赈济内地安徽、重庆及四川受水灾影响的灾民。基金亦拨出八十八万元协助巴基斯坦水灾灾民。

* 去年八月至九月期间,基金拨出三笔款项合共六百二十六万元,以赈济孟加拉、印度及尼泊尔受水灾影响的灾民。基金亦拨出一百五十万元协助秘鲁受地震影响的灾民。

* 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基金拨出两笔款项合共三百六十五万元,以赈济孟加拉受风灾影响的灾民。

* 此外,基金于今年二月批出十笔拨款共二亿三千七百四十三万元援助内地受雪灾影响的灾民。

  所有受资助的救援机构必须于完成每项救援计划后,就拨款的用途向香港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及经审核的帐目。

  赈灾基金的运作由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负责,基金为香港政府提供一个有效的渠道,当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生灾难时,对国际间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应。

  香港政府在赈灾基金成立时,注资五千万元,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基金的结余至五千万元。如有需要,政府也会在财政年度内,因应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结余及承担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

  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赈灾基金拨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建议批予指定机构的具体拨款额及监察获拨款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

  委员会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成员包括曾钰成、廖长城、梁刘柔芬、郭家麒、赖锦璋、顾尔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08年5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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