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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不同地区康乐文化设施收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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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三十日)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不同地区的政府康乐及文化设施收费有差异的原因及差异的详情;及

(二)当局有否尝试收窄或消除该等差异;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考虑改变政策,透过降低收费将有关差异收窄?

答覆∶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两部分,答覆如下∶

(一)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康乐场地设施的收费是沿用两个前市政局所订定的收费。由于当时两局采用不同的收费政策,因此市区和新界有部分设施的收费出现差异。整体上,除了网球场,羽毛球场、标准草地足球场及游泳池在新界区的繁忙时间收费较市区为高外,新界区的主要康体设施收费一般都低于市区同类设施。康文署市区及新界区各项主要康乐设施的收费表参阅附件。

  康文署在不同地区提供的文化设施包括十三个表演场地、两间室内体育馆、十四所博物馆、两所文物中心、一所电影资料馆、一所视觉艺术中心及六十六间固定图书馆和十间流动图书馆。现时该等文化设施的收费约共有五百项,主要源自两个前市政局于二○○○年解散前所厘订而实施至今。康文署辖下表演场地的基本租金水平主要视乎场地地点、设施水平和面积、坐位数目及服务种类等因素决定,并没有划一租金。在图书馆方面,现时市区及新界区图书馆因沿用两个前市政局所订定的服务收费至今,所以有部分服务的收费有差异,其中包括缩微胶片影印、电脑/唯读光碟列印本、损坏语音录音带/光碟的胶盒、遗失语音录音带/光碟封面的收费及租用推广活动室费用。在博物馆方面,目前只有七所主要大型收费博物馆设有$10的标准入场费(除香港科学馆为$25外),其余七所较小规模的博物馆及电影资料馆均不设收费。博物馆收费的差异是基于有关场馆的规模大小而非地区性。

(二)自从康文署在二○○○年成立后,已就各项有关设施收费进行检讨。至今,康文署已统一了市区及新界区各项康体设施(包括使用公众泳池、网球场、足球场、壁球场、体育馆、度假村等)的优惠收费安排。属同一类别的使用人士或团体,包括小童/幼儿、伤残人士、学生、学校、受资助机构等,在全港各区使用这些设施时,都能够享有同样的优惠。

  另外,政府将根据目前对有关设施和服务的补贴情况,研究划一收费的可行性及方案。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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