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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专上学生拖欠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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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学生资助办事处鉴於专上学生拖欠偿还贷款问题严重(2006-2007学年的拖欠款项总额达1亿1700万元),正研究将拖欠还款两季或以上的个案的借款人的资料提供予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藉以阻吓借款人无理拖欠还款。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做法会否影响借款人日后获银行批核贷款、信用卡及按揭贷款的机会,以及会否违反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颁布的《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的有关条文;若有,评估的结果;及

(二)会否主动了解借款人拖欠还款的原因并作出跟进,以期协助他们尽快偿还贷款?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的学生资助政策是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专上院校学生可按其情况,向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申请贷款以协助他们缴付学费、学习开支及/或生活费用。贷款人在完成或停止学业后,须根据借贷条款,分五年或十年,按季偿还贷款。

  学资处理解个别贷款人或会有还款困难,因此已设有有效机制处理有关问题。贷款人如因经济困难、继续求学或患病而无法偿还贷款,可向学资处提供证明文件以便申请协助。学资处会考虑个别情况批准贷款人延期还款、暂时调低其季度还款额、或延长还款期,以协助他们渡过难关。我们鼓励有还款困难的贷款人联络学资处,寻求协助。

  在统计上,学资处会把连续拖欠还款两季或以上的个案归类为拖欠还款个案,但已获批准延期还款者则不计算在内。截至2008年1月31日,在「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专上学生资助计划」及相关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下,共有约6000宗拖欠还款个案,涉及到期尚未偿还款项约为1亿2600万元。

  我们十分关注拖欠还款的问题,并会尽力确保公帑不会被滥用。学资处已检讨追讨拖欠还款个案的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并增加人手,加快循法律途径追讨拖欠款项。此外,该处亦已加强审慎理财方面的宣传,并一直与各大专院校保持紧密合作,向学生介绍各项学生资助计划及有关偿还贷款的安排,提醒他们在申请贷款前须认真考虑贷款需要及还款能力,并强调审慎理财和依期还款的重要性。

  学资处已就如何减少拖欠还款个案征询政府助学金联合委员会的意见。有建议把拖欠还款者的资料呈交相关信贷资料机构,藉以阻吓贷款人无理拖欠还款。学资处现正研究有关建议的可行性,在落实推行前会确保新措施符合法律或有关守则的规定。我们相信有关建议有助保障公帑,并只会影响一些违反承诺及逃避还款责任的贷款人,而不会为依期偿还贷款、或有实际还款困难但已向学资处寻求协助的人士造成困扰。

(二)大多数拖欠还款人并无理会学资处发出的还款通知书或催缴通知书,亦无联络该处以处理其债务安排,或向该处透露拖欠还款的原因或寻求协助,我们因此无法确定贷款人拖欠还款的原因。由於学资处已设有既定机制,协助因经济、学业或健康理由而出现还款困难的贷款人,我们相信拖欠还款应与该等原因无关。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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