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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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早(四月二十九日)出席立法会《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环境局局长:议员提出一些问题,经过我们的解释后,相信有部分已消除疑虑,尤其是框架法案的必要性,我们已解释清楚,亦作出承诺。另外,我很高兴,草案委员会已开始逐条审议的工作,这点是很重要的,因为法案的细节与条文可能引伸很多问题,需要积极去解决。跨出这两步后,我期望大家都共同努力。政府对推行「产品环保责任制」是有很大的决心,而这条草案很重要,希望可以和议员携手同心继续做好这工作。
记者:今个立法年度是否可以完成?
环境局局长:这是我们的希望,但要立法会和各界别互相配合,我想整体上要继续合作去做。
记者:框架法案就某些产品的立法,以往议员对这方面有意见,政府会不会作出修改?
环境局局长:无论在文件内或我们的回应里,我们已经作出澄清,相信议员今日亦已接纳及理解这情况,我相信这个不会是很大的问题。
记者:为什么会作出让步?日后的产品都会用修改主体法例的形式,而不是原来的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
环境局局长:提出草案时已经用这方式,因为这草案内,其框架的部分提出纲领性的法律基础,但实际上每一个产品,要进行细节的立法时,仍然需要像胶袋征费的部分,详细列明,这是我们提出草案时的原意,今日我们亦作出了很清楚的承诺,就是除了胶袋征费以外,其他产品会以修改主体法案的形式,提交立法会以求共识。
完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