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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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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代13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8名雇主追讨约港币85,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两名与讼人,包括卓见顾问有限公司经营的中环数码鷠印中心及吴蔚清前经营的莎莎蜜语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各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港币23,068.5元及18,343.45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6名与讼人,包括Food Scope Limited trading as Crescent Boulangeria et Cafe、Hills Partners Limited、龙港物流有限公司、鸿溢发展有限公司、捷德制造厂有限公司及叶奇华经营洁卫环卫服务公司,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港币11,613元、10,913.19元、9,256.8元、6,293.32元、4,307.5元及1,386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250元、210元、156元、168元、96元、90元、96元及130元。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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