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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杨森议员对《二○○八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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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杨森议员对《二○○八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代表政府回应由杨森议员提出削减预算案内有关开设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职位拨款的十二项修正案。

  政府在去年十月向本会提交《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建议开设两层政治委任职位,包括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及后,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曾讨论这个议题。

  去年十二月,我们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争取到各位议员的支持,委员会正式通过由二○○八年四月一日起开设十一个副局长和十三个政治助理职位。

  因此,在二○○八/○九财政年度的预算案中,开设这批职位,其实是承接财务委员会已经批准了的决定,增设这编制。我们已展开招聘程序,相信第一批政治委任的同事可在数月内履新。

  杨森议员提出的十二项修正案,是为削减合共五千五百零九万元的拨款,亦是为要防止政治委任制度的进一步拓展。

  我想藉此机会再一次阐述政府为何建议增设副局长和政治助理职位,要拓展政治委任制度:

  第一方面,如果我们增设两层政治委任官员,可以令特区政府的政治团队更为完备,可以加强给予司长和局长的支援,可以协助他们处理有关的政治工作,以及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配合行政长官实施竞选纲领中的承诺。

  第二方面,政府可以扩阔参政空间。此后,我们希望有多方面的渠道来吸纳香港社会上的政治人才,可以是有政党背景的、学术界、专业界、商界、新闻界、或者前公务员等界别背景的人士。以后,如果想从政,除了可参与立法会或区议会选举外,亦可以加入行政政府。

  第三方面,我们希望扩阔政治委任制度后,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同事可以各司其职,可以由政治委任官员主责处理政治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容许公务员同事专注於政策分析、建议和执行的工作。今后公务员同事有更多的政治委任官员在议会内外承担政治责任和压力,可以进一步保障大家都非常珍惜的香港的专业、常任和中立的公务员制度,亦可在香港的政治和文官制度之间,建立一道更厚的「防火墙」,今后就由司局长、副局长以及局长政治助理处理本港的政治。

  詹培忠议员提到,在增设副局长及政治助理之后,主要官员会否「逃避」出席议会会议。我可以清楚向大家说明:这是不会发生的。

  政府非常看重我们作为政府向立法会负责,及争取议会明白及支持我们所提出的建议这职责。所以,我们在建议增设副局长职位的时候,亦表明了希望今后局长或副局长会出席每个月举行的事务委员会会议,处理当天大家认为是最重要,亦比较具政治争议性的议题。然后,比较技术性,较为平常的政策议题便交由公务员同事向大家交代。

  去年十月我向议会提出建议书时,已经表明政府希望扩阔政治委任制度是为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铺路,但今日依然有多位议员对此表示异议。我希望大家不要再争论究竟应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特区政府是经过长期的研究,明确了立场,认为此时此刻是扩阔政治委任制度,为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铺路的时候。

  杨森议员、何俊仁议员及郭家麒议员分别质疑究竟现有的间选行政长官制度是否足以扩阔政治问责制度?我们认为在香港现有的宪制及社会环境下,有条件做成这方面的工作。因为政府无论任何草案、预算案或政策建议,都需要在议会中争取各位议员、不同党派的支持,否则会「寸步难行」。例如今日的预算案,大家建议的修正案,如果我们不能争取到足够议员的支持,就没可能落实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纲领中提出的各套建议。香港虽然未达至普选,但有非常透明、活跃及自由的传媒,我们作为主要官员及政治任命的官员,除了在议会中要向公众负责外,亦要透过大众传播媒界向公众解释我们的立场。

  进一步回应冯检基议员在多次发言中表明的立场,我可以呼应的是,在过去五、六年间,自从有了政治委任司局长的制度后,我们向公众问责及承担政治责任的制度正逐步形成。例如,「仙股」事件和处理「沙士」事件后,都是由政治委任的局长向公众解释及承担责任。我们的团队精神亦逐步形成及加强。又例如较早前的「九铁」事件,整个政府团队在共同商议后,在三、两天内已经「手起刀落」把问题解决。接,自去年行政长官参选并成功连任成为第三任行政长官后,一年来我们都非常努力,整个司、局长的主要官员团队非常努力,以落实行政长官的竞选政纲。在今次的预算案,在落实「十大基建」、「三三四」专上教育制度,或社会企业等方面,我们都共同努力,并愈见合拍。

  回应刘慧卿议员说如果我们希望政党能够成熟的话,是不是应该给予这些政党成员一些行政经验呢?正正因为这考虑,我们准备吸纳的部分副局长或政治助理人选是可以有政党背景的,如果他们加入特区政府是不需要脱离所属政党的。我们也希望透过这些渠道,今后除了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可以有政党背景外,在行政架构中,在各政策局、司局长、副局长或政治助理中,也会有部分成员可以有政党背景。长远而言,我们有更好的条件为香港建立政治的团队和政治联盟,配合政府施政。

  谭香文议员和其他几位议员质疑究竟增设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会否与公务员的架构重叠?究竟这互不从属的关系是否可行抑或不可行呢?我们曾参照不少外国的经验和制度,例如英国的制度有几层的政治部长架构,有Secretary of State,有Minister of State;在每个部门亦有Permanent Secretary,即是除了政治委任的大臣和部长之外,亦像香港般有常任秘书长的制度。我们相信在外国可行的制度,在香港亦是可行的。

  陈方安生议员质疑设立这制度会否导致官商勾结?答案是绝对不会,因为大家都珍惜香港的核心价值。所有政治任命的官员,无论是司、局长,副局长或者政治助理,第一,他们要辞退在私人企业或私人执业的工作;第二,他们上任前需要申报各方面的投资和利益;第三,他们需要恪守《防止贪污条例》,亦要接受品格审查。

  陈方安生议员亦非常重为配合政治委任制度,应该先行落实普选。有关普选的议题,特区政府非常明白有不少香港市民本来期望可以在二○一二年实行普选,但根据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十二月所作的决定,我们可以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以及在二○二○年落实普选立法会,其实也是个可以接受、切实可行的方案。

  我认为在议事堂论政,不论官员或议员都应本着「修辞立其诚」的宗旨,要忠於事实和尊重历史。有一个事实就是陈方安生议员在出任政务司司长期间,当时的政府并未推动得到普选的公众谘询,或是落实普选的时间表。这两方面的工作现届政府已经达成了。所以就这一点我的回应非常直截了当,就是事实胜於雄辩,现届政府在推动民主方面是较以前任何一届的政府都站得要前、走得要远。作个总结,我们在未来九年,直至二○一七年,就会迈向普选行政长官。

  去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已有不少竞争,曾荫权先生和梁家杰议员需要在电视上进行类似外国总统制选举的辩论,要向公众和市民交代他们未来五年的政纲和施政理念。我亦相信至二○一二年,大家对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会更加关心,到时亦会存在竞争。至二○一七年,参选的人士不单止要争取到不同党派、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的支持,才可以获得提名委员会的提名;亦要面对全港七百万市民,三百三十多万选民一人一票的洗礼。所以,为要在十年内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我们今天就要扩阔参政的渠道,以致在未来十年,不论是透过议会的选举,或是加入政府出任政治委任官员,可以有更多政治人才冒出来;以致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时,每一位候选人都会有一个整全的班子帮他们写竞选政纲、争取界别的支持以及「洗楼」拉票,成功当选的候任行政长官就可以在这个班子里组织内阁和政治团队。这个理念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一方面做好落实普选的选举制度的硬件;另一方面,我们致力推动人才培训、提升政治人才的软件。所以,今天的预算案具有长远的前瞻性,我由衷希望各位议员支持落实开设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亦恳请各位议员否决杨森议员的修正案。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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