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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低葡萄酒税率的法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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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於星期五(四月二十五日)於宪报刊登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财政预算案中把葡萄酒税率调低至零的建议。

  在二○○八至○九财政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把葡萄酒(及其他酒类饮品)的应课税率调低至零,以及撤销为征税而设的牌照/许可证安排。

  即将刊宪的法例建议将修订《应课税品条例》,以便:

(一)为现时暂时生效的减税安排提供长远的法律依据;及
(二)将现时暂时保留的相关牌照/许可证安排无限期停止执行,直至及除非有关酒类饮品将来再需缴税。

  调低税率的建议於财政预算案宣读当日(即二月二十七日),已根据《公共收入保障条例》发出的行政指令即时生效。因此,葡萄酒税率已由百分之四十减至零;啤酒(和其他酒精浓度低於百分之三十的酒类饮品)的税率则已由百分之二十减至零。

  政府发言人表示,由於行政指令的效力只有四个月,政府必须在《2008年拨款条例草案》通过后尽早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法例修订。

  调低税率已令消费者受惠。根据一项有关最畅销葡萄酒的价格调查,有关葡萄酒的平均零售价已下调百分之二十。

  自调低税率起计,葡萄酒的进口量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约百分之七十八。市场对减免酒税的初步反应令人鼓舞,有助香港进一步发展葡萄酒业。

  发言人说:「法例修订通过后,葡萄酒商/公司不再需要为进口或出口、制造、贮存或搬迁这些货品而申请任何牌照或许可证。政府也不再需为征税而就有关酒类饮品进行估值。」

  调低税率及撤销相关行政措施的建议,不仅进一步减低葡萄酒业的经营成本,更会缩短进口和出口所需的时间,便利葡萄酒贸易及经销业务。

  根据《立法会条例》,进出口界功能界别的组成包括领有进出口饮用酒类牌照的公司。在撤销有关的牌照要求后,当葡萄酒及啤酒进出口商现有的一年期牌照期满时,他们便会失去在这功能界别投票或登记为选民的资格。为维持现时立法会进出口界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不变,政府建议在紧接法例修订生效前持有相关有效牌照的公司,可获豁免不受新法例影响。选举事务处稍后会发信通知有关酒商。

  发言人说:「法例修订将於五月七日提交立法会。我们希望可在六月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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