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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在民政事务委员会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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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早(四月十一日)出席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多谢各位议员,各位早晨。首先很感激主席让我们在今日在非常紧凑的民政事务委员会议程中加插这特别的项目。

  我们今日希望向大家介绍经优化的中环新海滨设计概念,以及新海滨各个用地的拟议发展参数。这些概念及发展参数会在今日公开发表,作为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的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有关详情已载於各位手持的谘询摘要内。我必须补充,今早的简介是要让议员就这个重要课题取得第一手资料,实际上各位议员是第一批知道内容的人士。因为我长期以来认为我们与立法会应该有这样的默契来工作。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在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召开的下一次常规会议,已把这个课题纳入议程之内,因为这个课题是不可能在今天这样仓猝地邀请大家发表意见,所以在未来的发展事务委员会中会跟进。正如主席所说,在这个课题中是有很重要的文物保育项目,关於重组皇后码头和重建旧天星钟楼,所以若民政事务委员会需要再讨论,我很乐意再次亲自出席民政事务委员会的会议,聆听各位对重组皇后码头和重建旧天星钟楼的意见。
  
  在规划署署长为大家作一个简单的表述前,我想先说明几个要点:

(一)对香港人来说,维港是别具意义的资产,也是宝贵的自然遗产。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工程完成后,加上政府已公开承诺不会再在中环进行任何填海工程,中环新海滨便会成为永久的海岸线。我们应该抓紧这个机会,让全港市民参与,致力达成我们的愿景,将中环海滨设计成一个朝气蓬勃、绿化和方便畅达的海滨;

(二)在第二阶段公众参与详细讨论的中环新海滨规划和设计,是按照这几年来政府公布或采用的各项相关指引和发展参数而制定的,包括《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城市设计指引」;共建维港委员会的「海港规划原则」和「海港规划指引」;为适当减低楼宇高度和降低发展密度,自从行政长官在十月公布的政策的措施;以及我们新的文物保育政策。我们亦考虑了一个由社区自发的中环海滨设计比赛的结果;海港商界论坛的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指示;初步的空气流通评估结果,以及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期间所整理的意见;

(三)我想特别指出经优化的设计的重点包括下列数点:

- 在这新海滨会有一条全长2公里由中环码头一直伸延至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海滨长廊,提供占地11公顷,面积相当於香港公园的1.4倍或维多利亚公园的65%的休憩用地;

- 我们减低了在中环新海滨5幅用地的发展密度,提供的楼面总面积比在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即中区分区计划大纲图及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所准许的面积还要低,合共减了86,235平方米,大约是比计划大纲图可以发展的,我们是自动减少发展25%。由於这5幅政府用地由政府出售,我们会在卖地条件内订明所有有关的发展限制,而无需修订有关的分区计划大纲图;

- 我们就这地点亦严格限制楼宇高度,在整个发展用地中容许的最高建筑物是在国际金融中心二期以北的一幢订明最高不得超过30层的楼宇,相对於国金二期楼高88层,是小巫见大巫,而位处海旁作零售、食肆和消闲用途的楼宇只可高1至3层;

- 我们会提供全面连接维港与腹地的多层行人网络,以确保中环新海滨方便畅达。行人网络这一点,多年来亦有在议会中提出。这包括由皇后像广场至新天星码头的园景平台;扩建连接中环各个码头、大会堂与添马舰发展项目的行人天桥网络等;

(四)我们已分别就重组皇后码头和重建旧天星钟楼提出两个概念,亦完全按去年所作的承诺,在概念中包括在原址重组皇后码头的构思;最后

(五)我们也藉这个机会,向大家指出今次亦建议在中环4号至6号码头加建一层作零售和食肆用途,使现时的中环码头更具活力。这亦符合早前运输及房屋局向各位议员谘询关於离岛渡轮服务进行讨论时,提出这个建议会对未来船费有正面的作用。

  为确保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讨论,我们会在未来3个月举办不同的活动,并会分别谘询18区区议会。我们期待委员可在未来3个月积极参与这些活动。



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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