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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回应立法会议员提出「长者房屋政策」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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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提出「长者房屋政策」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多谢刚才各位议员对议案及修订的发言,表达对长者房屋、福利、医疗等相关方面政策的意见。

  鼓励「居家安老」是政府透过劳工及福利局制订的安老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於大部份长者来说,居家安老是他们的心愿。此外,家人以及街坊邻里的关心和支援,对长者的身心都大有好处。

  很多议员都提出,现时其实我们约有四成的长者居於公共租住房屋;居於公屋的长者的比例,较香港整体人口的为高。他们亦是在经济上较有需要支援的长者。所以,在讨论有关长者的房屋政策时,我会先从公屋谈起。

  李永达议员在修订中指出,应提供适合长者居住的公屋单位及配套设施,这一点我们全部都深表认同。过去,香港房屋委员会曾推出院舍式的「长者住屋」,但由於租户需共用厨房或厕所,因而不受长者欢迎。房委会於2001年决定停止兴建这类专为长者而设的单位。虽然如此,房委会一直致力为年长租户提供一个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让他们「居家安老」。多年来,房委会不断改善屋恏及楼宇设计,包括采取了以下的措施:

  自2002年起,在所有新建项目采用「通用设计」。通用设计的目的,是提供适合不同年龄居民的居住环境。在这概念下,我们引进了多项方便长者生活需要的设施,例如杠杆门把手等,并改善了屋恏通道设计。

  2006年,房委会推行「无障碍通道设施改善计划」,加建斜道、扶手、升降机厢?「报楼层」发声系统等设施,以方便有需要的长者及伤健人士。

  房委会会按年长租户的个别需要,为他们改装单位设施,例如加装室?扶手、加阔大门、改建电器插座高低位置等等。

  房委会在一些屋恏推行「屋恏改善计划」,更新或增建屋恏内适合长者使用的康乐及休憩设施,例如太极场地、脚底按摩径、长座椅等等;又在一些屋恏加设升降机,方便长者出入。

  李永达议员提出,可能我们不够地方提供给社会服务单位,房委会是会把适合的非住宅单位,租予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社区安老服务。亦都会按地区上的需要,尝试改建空置率较高的长者住屋,作为其他社区或者福利用途。

  上述措施的推行,使公共屋恏的环境更加能够迎合长者起居的需要。房委会会继续进行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公屋的设计。

  有议员提出,指我们只懂得照顾地产商的利益,我是完全不同意这个看法的。以公屋为例,长者的轮候时间现在是平均1.1年,对於长者来说,特别是那些不能够负担私人市场的长者,我们对於他们的住屋需要有一定的承担。

  除了硬件的设施外,我们亦会鼓励各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因应屋恏的需要,联同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为恏内的长者提供支援服务,以及举办各种社区和康乐活动,以加强邻里关系,以及社区对屋恏长者的支援。

  此外,长者公屋家庭,亦获房委会提供多项额外优惠,例如:

  可以以较宽松的资格参与「租金援助计划」,协助解决暂时的经济困难;

  豁免定期申报入息和资产,无需在达到一定经济水平时缴付额外租金或交还单位。

  亦都可获社会福利署及房屋署的津贴,安装平安钟,加强支援。

  除了政府和社区的支援,家人的陪伴、照顾和支持,对长者亦非常重要。为鼓励年青家庭照顾年长父母或亲属,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的支援网络,房委会推出了多项计划,鼓励年青家庭与年长父母同住或居住於附近单位,以便互相扶持。其中「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及「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的申请人可以享受较短的轮候时间。「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的申请人更可选择市区公屋。此外,房委会亦从公屋加户、合户和调迁的措施方面手,在2007年10月起实施了一系列的「天伦乐加户政策」、「天伦乐调迁计划」及「天伦乐合户计划」,以鼓励两代公屋家庭互相照顾。现时有791个长者租户已透过「天伦乐加户政策」加入成年子女及其家人。另外,136个租户亦已透过「天伦乐合户计划」合并户籍,其中有48个家庭在合户后获调迁至较大面积的公屋单位。首轮「天伦乐调迁计划」则接获271宗申请。主席女士,我亦有探访过这些家庭,他们对於这些新的政策都是非常欢迎,认为对他们是很大的帮助。陈婉娴议员提议而王国兴议员亦支持延续并改善各项「天伦乐」的房屋计划,我们会积极跟进。事实上,房委会现正研究放宽有关跨区调迁的资格限制,使更多家庭受惠。

  有议员亦都提出,这项计划会不会与我们缴交倍半或双倍租金有所抵触,我想指出是房委会的公屋政策的目的,是为不能负担私人租住房屋的人士提供租住公屋。由於公屋是珍贵的公共资源,因此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希望藉减少对收入远超轮候册入息水平的公屋租户的资助(住户入息在申报时超过轮候册入息限额两倍,则需缴付额外租金),希望鼓励他们入住私人房屋,以腾出资源让更有需要的人士受惠。主席女士,这是一个大原则,亦是经过社会的长期讨论。另一方面,房委会已有一系列的措施,鼓励子女与其长者父母同住,详情我刚才已介绍过。

  此外,「高龄单身人士」及「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下的长者申请人,已比其他一般申请人优先配屋。现时长者单身人士的轮候时间为1.1年,比一般家庭的1.8年为低。

  总括来说,虽然房委会现时的政策不是提供特别为长者而设的屋恏,但房委会一直致力营造环境,使公共屋恏成为适合有需要的长者颐养天年的居所。

  对於并非居於公共屋恏的长者的需要,政府同样重视,不同的政策局都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鼓励「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标。

  为协助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居家安老,劳工及福利局提供多项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包括以家居为本的到户家居服务和以中心为本的日间护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起居照顾、护理、复康练习、家居安全评估及改装、家居清洁、送饭及接送等。现时全港约有23 000名居家安老的长者使用各类的社区照顾服务。

  此外,全港41间长者地区中心、115间长者邻舍中心和57间长者活动中心组成的社会支援网络,覆盖全港,在地区层面向长者提供各类支援服务,包括辅导、转介、协助处理长期护理服务申请、情绪支援、社区及健康教育、外展工作、义工发展、社交及康乐活动,以及膳食服务等。政府会继续留意个别地区,特别是新发展住宅区,是否需要增设这些长者中心。

  在医疗及社区照顾服务方面,现时医院管理局及徖生署透过分布於各区的医院、普通科门诊及专科门诊,为长者提供住院及门诊服务。近年,医管局亦不断加强社区及日间护理服务,并透过社康护理服务、社区老人评估小组、到诊医生及老人科日间医院,在社区为已出院的长者病人提供支援服务,让长者病人接受持续的康复护理。在2006-07年度,社康护理服务探访的病人超过85%为长者。

  另一方面,徖生署透过分布於18区的长者健康中心,为长者提供健康评估、身体检查、辅导、健康教育及普通科门诊等综合基层健康服务,以提高长者的自我照顾能力,鼓励他们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徖生署的18支长者健康外展队亦与非政府机构的长者中心合作,为长者及护老者举办免费健康讲座及其他健康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长者的支援,医管局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推出「老年病人出院综合支援计划」,为长者提供出院支援服务,包括出院计划、过渡性康复照顾及以家居为本的社区照顾,以支援长者在社区中康复。这项计划是劳工及福利局推出的新计划,先导计划已於2008年3月在观塘区展开。

  在康乐设施方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为长者提供一系列不同种类的康乐设施。除了传统的休憩处,康文署近年在一些公园及游乐场增设了不少长者健体设施。这些设施均甚受长者的欢迎。

  陈鉴林议员提出与区议会合作提供长者休憩设施的重要性。由2008年1月起,十八区区议会已开始参与地区康乐设施的管理。此外,政府每年共预留了三亿元供区议会进行地区小型工程,以配合不同社区的需要。康文署会与各区议会紧密合作,落实各项康乐设施工程,以供长者及其他市民享用。

  在楼宇设计方面,屋宇署推出了「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列出为方便残疾人士在建筑物内出入的正确通道和设施的规定。这些设计亦能帮助许多行动不便的长者。

  陈婉娴议员特别指出有些长者的生活环境比较差。如符合有关资格,他们可申请入住公屋,以改善生活环境,并享有较短轮候时间的优惠。此外,为协助居於私人楼宇、但家居环境破旧、设备欠佳以及没有经济能力的长者改善家居环境,政府在2008-09年度财政预算案已预留二亿元拨款,在未来五年推行「改善长者家居环境计划」。计划涵盖的范围主要是一些改善长者家居室内环境和安全的项目,例如在厕所及浴室加装扶手。计划亦会资助有需要的长者购置一些基本生活所需的设备,例如电风扇及暖炉等。我们预计约有40 000名长者可在新措施下受惠。如果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预计计划最快可於2008年6月推出。

  冯检基议员提出藉税务优惠鼓励子女与长者同住。事实上,政府一直藉税务优惠,鼓励纳税人供养年长父母或祖父母。例如,纳税人供养每名60岁或以上,或不足60岁而伤残的父母或祖父母,可获得3万元免税额。如与受养人全年同住的话,可另获得额外3万元免税额。至於供养55至59 岁父母或祖父母的纳税人,亦都可以就每名受养人获得15,000 元的免税额,同住者更可获得额外15,000元。

  刚才单仲偕议员及周梁淑怡议员亦都提出,可不可以为居於年长父母及祖父母同一屋苑、或指定距离内的子女提供一些税务优惠呢?这方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认为需要多加考虑,因素包括应否因应屋苑的大小作出调节,及如何界定一个适合的邻近距离,会不会令纳税人遵守法例的时候,或税务局执行法例时变得复杂,会不会影响税收等等,这一方面,他们觉得都要详细考虑。

  刘秀成议员的原议案,提出制订政策,划出土地,兴建专为长者而设的房屋,并提供适当的社区设施。这建议背后的理念是让长者集中居住,以便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这既涉及房屋安排,亦与长者政策有关。这项理念,与香港房屋协会试办的「长者安居乐住屋计划」的理念相近。在这项计划下,房协获政府以象征式地价批出两幅分别位於将军澳及佐敦谷的土地,兴建「乐滐居」及「彩滐居」,由2003年及2004年起,以终身租住的形式向长者租出单位。这项计划的目的是为有足够经济能力独立生活、健康良好、具自理能力的长者,以一站式服务,提供住屋、社区康乐和医疗护理服务。我们认为,这种模式可以为合资格的长者提供多一种选择。最近,房协向政府提出在港岛区兴建长者住屋的新发展计划。有关政策局和部门现在正与房协商讨。

  有议员关心我们在这一方面会不会进度比较慢,其实房协在2007年年底向我们提交初步的建议,据我们了解,房协现在正就项目的规划参数(包括楼宇高度和密度等)与有关部门商讨,亦正就长者单位及其他设施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包括长者服务的内容和营运模式等等)。我们会积极与房协继续跟进。

  不过,我想指出,「居家安老」的政策,并非要求将长者集中一齐居住。我们的政策目标,是要为居於不同地点的长者,提供我刚才所提及的福利、医疗、康乐及社区等等的服务设施,并让长者易於获得及享用这些设施和服务。同时,政府也鼓励年青及年长家人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事实上,有不少长者也都选择与年青子女同住或居於附近。正如李永达议员的修订中指出,多点年青家庭入住长者社区,也可以为社区注入生气。

  在是否更广泛推行原议案中的「长者房屋」理念的问题上,我们认为要小心研究。正如我刚才所讲,长者其实毋须集中居住,也可获得合适的支援,最重要的是要确保长者服务,如福利、医疗、康乐等服务,能方便住在全港不同地点的长者使用,并鼓励家中老少互相照顾,及邻里间互相去支援。

  事实上,私人机构如认为这种长者房屋有一定需要,可以考虑私人土地上发展这类项目。如房协或其他非政府机构希望寻求政府资助及支持,发展这类项目,政府有关部门会考虑公共资源的有效运用等相关因素,详细研究建议。

  以下,我会就原议案及修订议案中其他与长者有关的政策作出回应:

  在安老院舍及其规管方面,刘秀成议员在原议案中,提出完善安老院舍的规管。於1996?6月全面生效的《安?院条?》及附属法例,已经确??由社会福利署负责发牌的安?院舍规管机制。牌照所规管的范畴包括保健、徖生、人手、安全、选址等等。

  社署的安老院牌照事务处会负责执行该条例的规定,并会巡查安老院舍,以确保这些院舍遵守发牌要求。除了经常性的巡查外,牌照事务处在接到投诉后,亦会立即巡查有关安老院舍。如果投诉证实成立,牌照事务处会因应个案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向安老院舍发出劝谕或警告,并且跟进个案,以确保院舍作出相应的改善。

  冯检基议员及陈鉴林议员均建议,应增加资助宿位。为应付需求,政府已把资助宿位的整体供应,由1997年约16 000个增至2007年约26 000个,增幅约为60%。在2008-09年度,政府会再增加107个资助安老宿位。此外,2008-09年度财政预算案已预留了2,980万元经常性开支,为未来提供278个新增的资助安老宿位。

  面对人口老化,单靠不断增加资助安老宿位,不足以应付持续增长的需求。而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同时,我们会继续增加各类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协助长者居家安老。

  冯检基议员在修订中,提出应增加安老院舍的护理人手。为进一步减轻社福界护士人手短缺的问题,社署与医管局合作开办特别为社福界而设的两年全日制登记护士训练课程。前后五班课程共提供550个名额。课程学费由政府资助,学员毕业之后须在社福界服务不少於两年。

  除了护士外,保健员在照顾院舍内的长者方面亦担当重要的角色。为加强保健员的技巧和能力,社署於2006年4月修订了保健员训练课程的内容,包括把最低入职学历由中三提高至中五程度、加强课程内容,及增加总训练时数等。

  冯检基议员在修订中,亦建议应提升院舍透明度。在这方面,社署已把所有安老院舍的资料上载社署的网站,并已在2005年12月实施新安排,把根据《安?院条?》遭检控的安老院舍的资料,在社署的网页公布。

  何俊仁议员在修订中建议应研究向合资格的长者发放「住院」。安老事务委员会已因应前扶贫委员会就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轮候情况所提的建议,讨论涉及的主要问题,并决定进行进一步研究,探讨事项包括∶

  如何确保资助住宿照顾服务能集中照顾最有需要的长者;以及如何推动进一步发展优质的自负盈亏/私营住宿照顾服务,并鼓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以照顾长者的长期护理需要。

  该研究亦会探讨长期护理服务的资助模式,包括引入不同的「住院」模式。

  冯检基议员的修订案中提出完善综援制度,以鼓励子女照顾长者。在综援计划下,援助金额是根据家庭的每月入息和需要而厘定。由於长者的认可需要一般较其他家庭成员为高,因此,以家庭为单位的规定,是能够让家中有长者而又有经济困难的家庭更容易符合资格领取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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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谨申议员建议在医疗及福利方面支援回内地居住的本港长者。现时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在香港设有完善的公立医院及诊所,为香港居民提供高质素的医疗服务。居於内地的香港居民如果有需要,可随时返港使用医管局的各项服务。

  综援计划下特别设有「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为符合资格的综援受助长者提供一个选择,让他们在广东或福建省养老期间继续获发综援。这两个省份为绝大多数综援长者的原居地,占综援长者总人数约95%。截至2008年2月底为止,返回广东或福建省养老的受助长者分别约有3 150名及150名,占综援受助长者总数的 1.8%。

  考虑到部分领取高龄津贴的长者亦都希望可以有较多时间在香港以外地方旅游、探亲或短期居住,政府已由2005年10月起,将公共福利金计划的离港宽限,由每年的180天增加至240天,受惠人在该年度居港不少於90天便可享有这个离港宽限。

  冯检基议员在修订案中亦都提出加快市区重建及复修步伐,改善旧区长者的居住环境。这工作一直是市区重建局的工作重点。市建局采用全面综合的策略更新旧区,包括重建发展、复修楼宇、活化旧区及保育文物。以深水桋及观塘这两个旧区为例,市建局已经在该两区开展了共13个重建项目,及协助复修共60幢楼宇。未来,市建局会继续在旧区进行市区更新的工作,以改善老化社区的居住环境。

  主席女士,在医疗服务不断进步和整体健康水平的持续改善下,香港人的人均寿命不断增加。刘议员的动议及其他议员的修订及发言均显示,各位议员均非常关注本地长者的需要。面对香港人口结构渐趋老化,政府和各位议员一样,是非常重视如何照顾长者的住屋及各方面的需要,让他们能安享晚年。

  我留意到刚才詹培忠议员提出,我们长者的定义应该由65岁提高至75岁,并且引述立法会议员的平均年龄,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这样的话,那是否所有那些长者的优惠都要75岁才有?那可能他要考虑一下这一点了。

  主席女士,我们现时的资助房屋政策,着重帮助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为他们提供租住公屋。现时房委会已有全面政策,协助有需要入住公屋的长者,让他们早日获得编配单位;并有多项措施,鼓励长者与家人互相照顾;更透过「通用设计」及改善设施,让长者能够「居家安老」。

  一如我刚才所讲,协助长者居家安老,重点是提供合适而长者容易获得的服务,并且鼓励家人之间互相照顾,建立社区支援网络。这样看来,我们不一定要集中长者於一处居住。不过,「长者房屋」的概念,诚然可为长者提供多一个选择。如果有个别建议,我们乐意加以考虑。

  当然,我们更大的挑战和目标,并非止於提供适合长者居住的楼宇或屋恏,而是从不同政策范围着手,在居住环境、设施、服务和文化上,让香港成为一个适合长者安老的社会。

  多谢主席女士。



2008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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