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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全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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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全球暖化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设定二氧化碳全港总排放量上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有否研究全球持续暖化对本港的环境、能源消耗、疾病传播、医疗开支等方面的影响;若有,研究的结果;及

(三)会否率先在政府部门推行「碳补偿」措施;若会,措施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与其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非附件一缔约方如新加坡、南韩等一样,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京都议定书下,并不需要订立任何特定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作为一个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及面积很小的城市,香港的温室排放量已处於一个较低的水平。香港没有高能耗的工业,并且拥有高效率、高使用率的公共交通系统。现时香港温室气体最大的排放源为发电厂(排放量超过百份之六十),故如要进一步减少香港的排放总量,必需从这方面入手。如要减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由於现时仍未有成熟的技术能减少、收集及存储燃烧石化燃料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只可以通过改变发电燃料组合达成,例如大幅减少燃煤发电并增加天然气发电的比例。改变发电燃料组合涉及能源政策、能源安全、电力稳定和电力价格等复杂问题,需要社会各界有更多的讨论,才可以有所决定。

(二)政府一直关注全球暖化对本港的影响,环保署於二○○八年三月委聘顾问公司进行「气候变化顾问研究」,整项顾问研究预算为期约十八个月,研究范围包括检讨和更新香港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吸收汇;预测在不同情况下,香港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趋势;评估气候变化对香港的影响;以及建议新策略和措施,进一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适应气候变化,并评估其效益。

(三)「碳补偿」是一个颇新的概念,当中涉及计划的成效、可行性、补偿措施的内容、公帑的有效应用等十分具争议性的议题。政府现时无意引入「碳补偿」计划,但会继续以身作则,致力减低温室气体排放。举例说,政府会为新添马舰政府总部大楼进行二氧化碳排放审计,同时推行减排运动,以减少新大楼在运作时所排放的温室气体。



2008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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