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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政府部门的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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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各政府部门的用电量和电费开支;及

(二) 现时各政府部门采用再生能源的情况及成效,以及有否考虑采用其他能源及新措施以节约能源?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的设施和服务一向都因应市民的需要和社会发展作出调整;在过去3年内,政府有多项公共设施投入服务,包括6所图书馆、1个公共泳池,以及5座运动场设施等。此外,这些公共设施的使用率及开放时间亦逐渐增加;因而增加了政府的整体用电量。然而要就节省用电作出一个客观的比较,应以相同的运作参数作为基础。

  根据机电工程署的资料,政府整体的总用电量,以2002-03年度的操作参数作为比较基础,有下调趋势。

年度          总用电量              以2002-03年度的
                   操作参数作为比较基础
                   经调整后的总用电量
2004-05      23.8 亿度电            21.9 亿度电
2005-06      24.2 亿度电            21.5 亿度电
2006-07      25.1 亿度电            21.2 亿度电

  以2002-03年度的操作环境作为比较基础,经过各部门的努力,政府在2006-07年度经调整后的总用电量相比2002-03年度下调大约百分之7。上述的减幅,有赖各政府部门透过内务管理措施,节约能源,以及进行节约能源的工程项目;例如减少和关掉不必要的电器和灯光、夏季鼓励同事们轻装上班、在夏季将室温调升至摄氏25.5度、安装具能源效益的照明设备,以及以水冷式空调系统取代气冷式空调系统等。

  政府部门的总电费开支在2004-05至2006-07年度分别为21亿4千万元、21亿8千万元,以及22亿6千万元。

(二) 政府致力研究并推广可再生能源在香港的应用,以及积极推动各项能源效益和节约措施。政府会以身作则,带头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例如,政府在2005年底发出了一份工务技术通告,订出了政府新工程及装置采用能源效益及可再生能源科技的要求;就此,工务部门现已采用各项能源效益的装置,以及积极寻找适合安装的可再生能源系统。

  过去3年,政府分别在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竹篙湾消防局暨救护站、竹篙湾警岗、玛嘉烈医院、北港滤水厂、机场警署、政府飞行服务队总部大楼、九龙医院康复大楼和香港科学馆安装光伏板装置;亦分别在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英皇书院、白沙湾惩教所和礼宾府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在石湖墟污水厂安装沼气发电机。由于成效理想,政府考虑在2008年分别在赤鱲角消防局、将军澳医院、香港海防博物馆和香港艺术馆安装光伏板装置;以及分别在屯门大会堂、香港公园、九龙公园和尖沙咀海滨长廊安装太阳能公园灯装置;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设施。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动政府内部节约能源,亦会考虑在香港采用其他洁净能源的可能性。



2008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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