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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致辞重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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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八日)在香港树仁大学学生周会致辞,就「香港政制发展:未来十载」发言的重点:

胡鸿烈校监、梁天伟教授、各位同学:

  在座的同学都是新闻与传播学系的学生,相信必定非常关心香港的政制发展。我希望藉今日的机会,与大家回顾一下过去香港政制发展的历程,并一起展望未来十载。

政制发展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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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於二○二○年由普选产生。时间表问题得以解决是为推动落实普选踏出了关键的一步。

  自回归以来,香港的民主制度一直在向前发展,每一次的行政长官和议会选举,都在扩大民主的进程上跨出一步。

  《基本法》替我们定下普选的最终目标,但如何能达至,是需要大家共同探索。在过去几年,特区政府与大家一起走过了不同的政制发展阶段,当中的过程可以说是「摸石头过河」:

* 在二○○四年,我们开始手处理政制发展的议题,先是掌握普选的原则及程序。

* 接在二○○五年,我们推动在二○○七和二○○八年的选举方案。虽然当时未达至普选的最终目标,我们提出让区议员融入选举委员会,及以互选产生更多的立法会议员。

  虽然我们在立法会只是争取到过半数的支持方案,未达至《基本法》规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但在社会上有六成市民是支持的。

  不过,二○○五年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让我们在过去两年进一步推动社会讨论普选的议题。

  从二○○五年底至二○○七年中的一段时间,是普选讨论的酝酿期,我们在策略发展委员会内外策动普选模式、路线图及时间表的讨论。

  接,第三届特区政府在去年七月上任后十一日便发表了《政制发展绿皮书》,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政府第一次就普选的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进行公众谘询;这比以前任何一届的政府都站得更前。

  行政长官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全面及如实向中央反映香港社会对普选议题的意见。行政长官已公开解释在处理政制发展问题上,原来希望以「先图后表」方式去建立社会共识,但经过实践后,发现社会上意见分歧,要达至共识并不容易,我们必须务实、灵活及愿意变通,因此他在报告中指出,先定出普选时间表,会更容易凝聚对路线图的共识,使得普选能早日落实。

  经过这几年分阶段的讨论,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时,香港社会已经有相当的准备落实普选。由中文大学在一月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有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展望未来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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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不单已经有普选时间表,未来十年落实普选的路线图亦正日渐呈现。这涉及三个主要里程碑:

* 第一个里程碑:在二○○八至二○一二年期间,香港的选举制度可迈向一个中途站。

  过去由不同人士和团体提出增加民主成分的可能方案,包括增加立法会的议席数目,以及扩阔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或选民基础。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要确立二○一二年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和组成,并希望这组合能在二○一七年顺利过度为提名委员会。

  今年二月,我们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下成立了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去研究有关二○一二年的选举议题。在二○○八年第四季,我们会决定何时开展下一轮的公众谘询。现届特区政府会充分利用未来四年的时间,就二○一二年的选举安排在社会上凝聚共识。

* 第二个里程碑:在二○一二至二○一七年期间,第四届特区政府须按照《基本法》第45条,制订民主程序,以提名产生若干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参与一人一票行政长官的普选。

  就提名程序而言,社会上有多种意见。有建议提名机制应以提名门槛为基础,例如,委员会总人数的八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另有建议提名委员会应整体运作以提名候选人。这是第四任行政长官及第五届立法会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议题。他们亦须就二○一六年立法会的组成达成共识。

* 第三个里程碑:於二○一七年上任的行政长官须与於二○一六年组成的立法会合作,就如何在二○二○年达至立法会普选提出方案,关键议题将会是在实行普选立法会时如何处理功能界别。这位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将具广泛公众支持,能带领香港社会解决这问题。

  不过,他将要面对较紧迫的工作时间表。在上任后一年内,即大概二○一八年,他须就修改《基本法》附件二以达至立法会普选提出建议。之后,在二○一九及二○二○年,他和第五届特区政府须处理本地法例及选举的实际安排。

  由此可见,每一位行政长官将须面对一项重要的宪制改革挑战,以带领香港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而第三任行政长官和现届特区政府则聚焦处理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

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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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造有利环境,以达至民主化的目标,特区政府须积极扩阔参政空间。我们在去年十二月已获立法会批准增设副局长和局长助理两层政治委任职位,招聘程序已开展。我们预期第一批新的政治委任官员在数月后就任,他们可来自不同界别,包括专业界、学术界、商界、新闻界、政党、及前公务员等。从今以后,有志服务公众的人士除了可参与立法会或区议会选举,亦可以加入行政政府。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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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二月就普选时间表及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所作的两项决定,为香港的宪制改革订下了清晰方向。在迈向二○一七年的十年内,按照《基本法》发展民主的条件将趋向成熟。香港将涌现更多政治人才。参与行政长官普选的候选人将需要完整的助选团撰写政纲、拉票及争取社会支持。选举胜负,将取决於实质的经济及社会民生政策纲领。获选的候选人将要履行竞选承诺,而他亦将有足够空间组成政治联盟。内阁成员将来自愿意支持行政长官政纲的政党及人士。

  各位青年朋友,未来十年,你们会看到香港政制发展政治及政制发展将渐趋成熟。今后,不论是参政、从政、助选、跑新闻,或者当其他岗位,希望大家都努力建设香港。

  多谢大家。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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