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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就奥运火炬手选拔准则及程序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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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四月八日)就传媒查询有关120名奥运火炬手的选拔准则及程序发表声明如下:

  「为挑选具代表性的火炬手,港协暨奥委会成立了『火炬手遴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来自包括体育、教育、艺术、传播、马术公司及赛马会等各界别人士,并为甄选火炬手拟订了一套符合北京奥组委规定及香港情况的选拔准则,以甄选84名火炬手。

  由港协暨奥委会选出的火炬手将分别来自全港18区、在本港体坛上曾作出贡献的人士及运动员、教育、文化界及其他社会人士等。

  市民亦可透过由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可口可乐、三星及联想)举办的火炬手选拔活动参与其中,其名额为24名。而余下的12名火炬手,则由北京奥组委提名。有关的火炬手名单,须由北京奥组委作最后审批后公布。」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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