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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首季批出三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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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於二○○八年首季共发出三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包括两份住宅单位和一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期间,该署亦发出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

  地政总署今日(四月七日)公布,该两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位於香港仔和将军澳共二千二百七十六个住宅单位,预计分别於二○○八年十二月和二○○九年六月前完成。另外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涉及位於天水围共一千八百九十二个住宅单位。

  截至二○○八年三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十六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八份。

  该十六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八千一百二十六个住宅单位,其中五个住宅项目涉及一千八百零三个单位,预计於二○○八年内完成,其余十一个住宅项目涉及六千三百二十三个单位,预计於二○○九年落成。

  地政总署亦正处理一份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八年三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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