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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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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午安:

  律政司履行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法治、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况下作出检控决定,以及为政府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我们亦致力改善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的工作,分为五个纲领范围,分别为刑事检控、民事法律、法律政策、法律草拟和国际法律。2008-09年度,律政司的预算开支是9亿4,920万元。现在让我重点讲述一下律政司的主要工作。

纲领(1)-刑事检控

  来年,我们会继续根据既定的检控政策指引,坚定地按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控工作,并会以具透明度和公正的方式交代所作的检控决定。

  在国际层面上,我们会寻求与世界各地的检控人员加强合作。刑事检控科会藉作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员及其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身分,推动更有效的打击罪案策略。透过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检控机关建立具建设性的联系,我们致力训练检控人员打击各类型传统或崭新罪案。

  我们会按计划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当有需要时,我们会透过与罪行受害者团体会面,解释我们的工作常规,以及把案件的进展告知罪行受害者,并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谘询受害者的意见。我们会与执法机关保持联系,一方面为了在策略上计划未来,另一方面为了在运作上能够有效地筹备案件。我们也会透过出版刊物、接受访问及演讲,解释检控常规和程序,并会尽力让市民更明白我们的工作和采取行动的原因。

  今年将有新的检控人员加入律政司,他们会接受有关检控职责的全面精修培训。我们会致力确保他们完全明白现代检控人员需要达到的标准,以及他们须经常保持最高的专业水平。同时,我们会继续致力为在职的检控人员举办法律进修课程。

纲领(2)-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科就广泛的民事法律事宜,向政府决策局及部门提供所需法律意见和诉讼支援服务。以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数目而言,去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

  在2008年,在民事诉讼方面,预计涉及由政府提控及政府被控告的民事案件的工作量仍会持续增加。涉及宪法及人权事宜的司法覆核案件、地租上诉案件的数目,预计会持续上升。

  就民事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方面,以有关事宜牵涉的范围和重要程度而言,预计2008年的工作量仍会相当繁重。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意见的重大民事法律事宜的例子,包括持续进行的《公司条例》改革、规管电视广播及电讯事宜、立法成立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及往后落实有关计划的工作,以及迪士尼主题公园的持续运作。

纲领(3)-法律政策

  在顾问和谘询委员会成员共同努力下,有关法律服务供求情况的顾问研究已於2008年1月底完成。我们现正为研究报告的中文本定稿,并拟於2008年上半年发表。顾问研究结果将有助我们了解香港目前的法律及相关服务供求情况,亦能为法律界持份者在研究如何填补供求缺口时,提供宝贵资料。

  内地市场开放后,内地企业和在内地投资的外商对高水平的法律服务需求甚殷。法律政策科一直密切留意这方面的发展,并已采取具体措施,协助解决跨界民商事争议。就这方面的工作而言,我很高兴知道,《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会於本月稍后时恢复二读。条例草案如获通过,某些内地法院判决将可按照相互执行判决安排的条文,循较简易和费用较低的程序强制执行。法案委员会一直努力不懈,审议该条例草案,为此,让我藉今天这个机会向各委员衷心致谢。

  在下个财政年度,法律政策科会继续竭力在香港推广替代争议解决方法(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以期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替代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正如施政纲领所述,我们一直致力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的紧密联系。各位委员或许知道,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已於三月初决定在香港设立国际仲裁院秘书处分处。这是国际仲裁院首个在亚洲设立的秘书处分处,将设有个案处理组,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处理区内的个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全面运作。国际商会在香港设立仲裁院秘书处分处,有助促进香港在提供仲裁服务方面的发展。此外,律政司最近公布了香港仲裁法改革及仲裁条例草案拟稿谘询文件。谘询文件和条例草案拟稿中胪列的建议,将会改善本地仲裁服务的法律架构。

  在解决争议方面,调解(mediation)已成为全球的趋势。我已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就如何在香港更有效及广泛地应用调解来解决争议,提出建议。工作小组已在2008年2月举行首次会议,并会在下个财政年度更深入地继续研究有关事宜。

纲领(4)-法律草拟

  法律草拟科会继续为政府提供高度专业而且具效率的法律草拟服务。来年,在新任法律草拟专员文伟彦御用大律师的领导下,法律草拟科亦会致力为科内人员提供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

纲领(5)-国际法律

  来年,国际法律科会继续就国际法律事宜提供意见,商谈国际协议或在这些商谈中担当法律顾问,以及处理国际司法合作的请求,令香港特区有所裨益。我们会继续处理和统筹香港特区提出和收到有关移交逃犯、司法互助及移交被判刑者的请求。

  香港在实施适用於香港特区的《海牙公约》方面有很好的成绩,我们亦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积极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海牙会议”)。今年9月,我们会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常设办事处合办第三届亚太区会议,会议目的是在区内提高参与者对海牙会议工作的认识、改善司法合作,以及加强各主管机关的联系。

开支

  正如我刚才所说,在2008-09年度,给予律政司的财政拨款为9亿4,920万元,较2007-08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8亿7,080万元)增加9.0%(即7,840万元),这主要是由於我们会开设26个非首长级职位,包括高级政府律师、政府律师和辅助人员职位,以应付对法律服务日益增加的需求。

  我们会继续在适当情况下,把案件外判给私人执业律师办理。在2008-09年度,我们就外判案件开支作出的拨款总额为1亿7,860万元,较2007-08年度的相应修订预算1亿6,810万元增加6.2%。

人手编制

  在2007-08年度,有29名新招聘的政府律师加入律政司。今年,我们已进行另一轮招聘工作,有29名应征者获得推荐聘用,填补现时及预计会出现的政府律师职位空缺。

结语

  我刚才概述了律政司在下个财政年度的各项主要工作。律政司的同事和我乐意为各委员提供进一步资料。

  谢谢各位。



2008年4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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