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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公民教育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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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公布再度委任公民教育委员会九名现任委员,及委任四名新委员,任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名单如下:

获再度委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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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增辉博士
郑君旋
冯敏威
刘文文
伍翠瑶
潘进源
曾其巩
王惠贞
叶振南

新委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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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如意博士
黄均瑜
杨子熙
叶少康

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及其他非官方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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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敬慈博士(主席)
陈嘉敏
陈德明
陈仲尼
陈晴
蔡海伟
郭启兴
林桂兰
林沛德
刘鸣炜
余玉莹
袁兰芳

  委员会亦包括民政事务局、教育局、政府新闻处、律政司、社会福利署、香港警务处、香港电台及廉政公署的代表。

  公民教育委员会为非法定谘询组织,负责透过举办各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来推广校外的公民教育。

  加强市民的国民意识是公民教育推广工作的重要一环,委员会得到民政事务局局长批准最近修订了其职权范围,把推广国民教育的职能,更清楚地反映于职权范围内,以配合其加强推动国民教育的工作。由本年四月起,公民教育委员会的修订职权范围如下:

(一)研究及讨论公民教育的目的、范畴、推行方法,并提出建议,包括制订推广国民教育的策略及计划,促进政府、志愿机构、青少年组织、社区及社会团体之间在推广国民教育方面的合作;

(二)联络并协助政府各部门和社区组织提高市民对公民教育的认识和实践;

(三)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士积极推广公民及国民意识,其相关责任及参与有关事务,并提供指引和协助。



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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