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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邀请团体就有关国际学校发展作意向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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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三月十九日)邀请团体就全新土地及空置或行将空置的校舍分配作为国际学校扩展或发展作意向表达。

  行政长官于2007-08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批拨若干幅全新土地作扩展国际学校体系之用。教育局已挑选了几幅土地作此用途。有见及一些现有的国际学校急需扩展,教育局亦挑选了几所空置或行将空置的校舍作分配之用。这个意向表达邀请适用于所有现有的国际学校及其他有兴趣团体。

  教育局发言人称:「我们已在九龙及新界挑选了四幅全新土地作此用途。待收到意向表达的回应后,我们便会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及邀请有关团体提交详细计划书。」

  「四幅土地中,其中一幅可发展宿舍设施。待收到意向表达的回应后,我们会研究政府以试行形式支持发展宿舍设施的可行性,以吸引海外学生来港就学,以强化香港作为区内教育枢纽的地位。」

  「教育局亦在港岛及新界挑选了五所空置或行将空置的校舍,可供考虑作国际学校用途。」

  有关土地及校舍的详情分列于附件A(i)及附件A(ii)。

  发言人称:「意向表达邀请是第一阶段的工作,以助我们了解市场的反应。考虑收到的意向表达回应后,我们将会确定将会分配的土地及校舍的名单,拟定详细分配的准则,以及邀请合资格的已提交意向表达表格的团体提交详细办学计划书,以作日后校舍分配工作之用。有关详情将在适当时侯公布。」

  发言人又补充:「政府支持国际学校体系的蓬勃发展,以实践我们作为全球城市都会的抱负,同时强化我们作为区内教育枢纽的地位。我们相信透过分配批拨全新土地和空置校舍,将有助应付社会对国际学校体系扩展的需求。」

  在上述土地及校舍营运的国际学校必须是非牟利的团体,并且以自负盈亏的模式运作。根据现时资助国际学校的政策,我们会考虑提供免息贷款予获批拨全新土地而作有关申请的办学团体,以供兴建校舍之用。成功获分配空置或行将空置校舍的团体,通常可以以象征式租金租用校舍。有关团体可能获得的政府财政资助及参予意向表达所需的资格详情分列于附件B。

  是次意向表达的回覆表格可在教育局以下网页下载: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6&langno=1。有兴趣的团体须以回覆表格表达其意向。表格须于四月三十日或之前送交教育局基础建设及研究支援分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4楼1427室或传真号码(852) 2119 9107)。



2008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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