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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学生车船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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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现时,修读全日制小学至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若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超逾10分钟步程,并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可在通过入息审查后获发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下的车船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比较上述计划与1988年前实施的学生半价证计划的成本效益;

(二)鉴於现行的学生车船津贴计划的津贴是以往返居所与学校的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收费计算,政府会不会检讨是否应把学生於假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开支纳入资助范围;及

(三)鉴於主要的公共交通营办商现时只向12岁以下的儿童提供半价优惠,政府有没有计划向12岁或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提供交通半额津贴;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的学生资助政策是确保学生是不会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现时由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审批的多项学生资助计划均设有入息审查机制,作用是确保公帑运用得宜,以及令真正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得到适切的资助。

  「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为修读全日制中、小学以至学士学位课程而有经济困难的本地学生提供津贴,以资助他们往返学校的交通费用。申请人若能通过入息审查、就读的学校与居所距离超逾10分钟步行时间,以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则视乎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可获得全额或半额的车船津贴。全额津贴的款项相等於学生在学期之间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收费的全数,而半额津贴的款项则属於平均交通费的五成。此计划能让学生有弹性地选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并可以为真正有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适切的资助,有效地减轻他们在支付往返学校交通费用方面的负担。

  至於在1988年被「学生车船津贴计划」所取代的「学生乘搭车船优待证计划」一般称作「学生车船半价证计划」,则划一为所有年龄届乎12至25岁的全日制学生提供乘搭指定交通工具半价的优惠。

  前核数署於1985年发表有关调查报告,指出「半价证」计划有若干不足之处,包括行政运作繁复、在设计上容易引致学生非因学习而需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可能直接导致政府多付费用予交通营办商等。此外,我们认为该计划并未能为经济上最困难的学生提供全额的资助,反而让公帑用作资助经济上全无困难的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

  现时的「学生车船津贴计划」设有入息审查机制,并且按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半额或全额津贴,加上行政运作比较简单,所以更能集中照顾有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需要,亦更具成本效益。

(二)至於资助范围方面,「学生车船津贴计划」旨在资助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用,所以我们无计划把学生於假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开支纳入资助范围之内。

(三)现时「学生车船津贴计划」自1988年以来运作良好,期间我们亦有因应实际情况作出多次改善,例如为最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全额津贴,以及取消领取津贴的年龄上限等,确保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适当的资助,而公帑亦用得其所。我们无意改变目前以入息审查为基础的资助模式,亦无计划恢复成本效益较差的「半价证」计划。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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