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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在学校和社区培养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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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五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关於在学校和社区培养文化素质,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获发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订明,该公司须在接获通知的六个月内,提供最多三条频道供政府免费使用,政府会否在短期内行使该项权利,以设立文化艺术频道,提供表演平台予文化艺术工作者,以及提供更多文化节目给市民欣赏;

(二)中、小学的课程和课外活动的安排会有什么新措施,促使学生、老师和家长更注重在中、小学阶段学习文化艺术;及

(三)有关当局会否检讨香港演艺学院及其他受资助专上院校的有关课程的学额和所获资源是否足够,以期这些课程的毕业生能协助中、小学强化旨在推广演艺文化的教育?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民政事务局正透过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积极研究落实开设文化艺术频道的具体方案。在过程中,我们将吸纳文化艺术界和其他人士的意见。

  艺发局在二○○三/○四年度曾就开拓艺术频道一事接触包括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的传送服务提供者。由於当时艺发局未找到作为合作伙伴的内容供应机构,遂暂缓设立文化艺术频道的计划。

  去年,因应整个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免费电视数码化的发展,民政事务局与艺发局再次接触不同电视广播机构,继续探讨成立文化艺术频道的可行性,亦将会再次接触有线电视,商讨利用有线电视牌照内的有关条款,为文化艺术节目提供免费传送服务。

(二)为使学生、老师和家长更注重在中、小学阶段学习文化艺术,课程发展议会在二○○二年编订的《艺术教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小一至中三)》,建议学校应为学生提供艺术学习时间:小学约为总课时的10-15%、初中则为8-10%。课程发展议会在二○○三年分别出版《音乐科课程指引(小一至中三)》和《视觉艺术科课程指引(小一至中三)》,为学校提供具体的方向、教学及评估策略和适用的示例。

  二○○九年实施的新高中课程,将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艺术途径,包括:

(i) 「艺术发展」学习经历;
(ii) 音乐及视觉艺术选修科;
(iii)与艺术相关的「应用学习」课程;以及
(iv) 以艺术作为通识教育科「独立专题探究」的主题。

  其中「艺术发展」学习经历的设置,学校会为每位高中学生提供不少於135小时的学习课时,进一步培养他们的创意、美感、艺术的批判性思考能力,以及对艺术的终身兴趣。

  在课外活动方面,教育局一向支持和鼓励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艺术学习经历,如鼓励学生参加艺术兴趣班、艺术演出和比赛,以及出席音乐会和参观展览,并邀请艺术家和艺团到校进行培训和演出,从而丰富学生的艺术学习经验。

  此外,教育局亦鼓励学校参与国际性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让学生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的传统,帮助他们拓宽视野和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态度。

  为配合中、小学文化艺术课外活动的需要,除教育局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在学校层面,提供不同的计划和活动,包括音乐事务处的音乐训练课程、学校艺术培训计划、学校文化日计划、高中生艺术新体验试验计划、博物馆的艺术教育活动和香港公共图书馆活动等。

    为促使家长更注重艺术教育,不少学校会透过举办家长晚会、综合艺术表演和视觉艺术作品展览等活动,向家长展示学生的艺术学习成果,并鼓励他们支持子女的艺术发展。

  在老师方面,教育局透过发展学与教资源及举办专业发展课程,以支援教师在学校推行艺术教育,例如一系列艺术评赏、中乐及流行音乐的教材,以及为中、小学教师而设的培训课程。

(三)香港演艺学院(演艺)的五所学院,即舞蹈、戏剧、电影电视、音乐和科艺学院培训毕业生,主要是为有关艺术界别提供演艺人才,达到承传和发展表演艺术的目标。

  自一九九二年开始,演艺五所学院的学士课程,均有艺术教育的元素,以切合学院培育「能演能教」人才的策略。自二○○六年开始,演艺在舞蹈、戏剧、音乐及舞台及制作艺术学院提供硕士课程。硕士课程亦涵盖艺术教育元素。

  除五所学院学位课程外,为配合政府培养学生和一般市民的文化素养的目标,民政事务局在二○○七/○八学年额外拨款200多万元予演艺,设立表演艺术教育中心,一年来中心发展了一系列的艺术教育计划。当中包括为协助在职老师主持二○○九年推出的「新高中课程」下「艺术发展」学习经历课的课程,例如发展和开办适合新高中课程的《应用学习课程》,与及开办《表演艺术教育公开讲座系列》。

  演艺将在二○○八年下半年进行「院校未来方位及策略检视」,重订学院的角色和总目标。演艺在艺术教育方面可能扮演的角色,演艺学院的架构、资源调配和学额亦将涵盖在检视范畴内。

  至於其他受资助专上院校,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均根据其本身条例成立,并享有自主权。学术计划和课程设计,包括提供跟文化相关的课程,均属院校自主范围以内的事务。现时,部分教资会资助院校有提供此类课程,例如音乐、视觉艺术及传理学。

  当局会不时向院校反映政府与及社会对不同行业的人力需求。一直以来,在文化艺术学科方面,政府亦有与各界交流意见。

  为配合新高中课程,教育局正透过各大专院校为在职老师提供有关文化艺术的课程,以支援在新高中学制下「艺术发展」学习经历科老师的需求,以协助高中推行有关课程。



2008年3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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