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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制鼓励卢森堡公司在港投资和营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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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八十位商界和金融服务业领袖於卢森堡大公国出席农历新年庆祝酒会,香港驻布鲁塞尔经济贸易办事处副代表王月华於酒会上表示,香港良好的税制和征税措施进一步鼓励卢森堡企业在亚洲国际都会营商和投资。

  庆祝酒会於二月二十八日(卢森堡时间)举行,由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驻布鲁塞尔经济贸易办事处举办。王月华致辞时表示据Basel Economics Institute有关公司税项的研究显示,就税制层面而言,香港最近名列世界上最受营商机构欢迎的地方。

  王月华说:「香港和卢森堡去年十一月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尤其吸引卢森堡公司。」

  在协定下,由四月起协定适用开始,居港卢森堡人士在港赚取的利润无须分别在香港和卢森堡缴税,在香港成立的卢森堡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同样豁免征收有关税项。

  根据该协定,於一月一日起香港居民从卢森堡收取股息收入,当地的预扣税率由20%降至10%。有些情况下,公司的股息收入则可豁免预扣税。该协定亦包括从国际航运赚取的利润。

  王月华指出香港特区与卢森堡大公国有不少相同之处。虽然本身地方细小,两地均能成功成为世界上两个最自由和最繁荣的全球化经济体系及金融中心。

  两地拥有良好关系,近年进行了数次高层次交流。在二○○一年,前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曾访问卢森堡,而卢森堡经济及外贸部部长Jeannot Krecke则於去年十一月到访香港。除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外,香港亦与卢森堡在海关、民用航空运输和投资保障及推广方面签定了互惠互利的合作协定。

  该酒会是香港驻布鲁塞尔经济贸易办事处过去三星期在欧洲十七国主办或支持的多个农历新年活动之一。



2008年3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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