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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投融资安排达成共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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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粤、港、澳三地政府的努力和合作,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已就投融资建议实施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达成共识。

  小组召集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广州召开该协调小组第八次会议后作上述表示。她称会议成果是大桥项目重要的一步。

  她说:「会议听取了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总结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融资方案汇报,就大桥投融资建议实施方案及下一步工作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三方同意属地政府各自建造及营运境内口岸及连接帹,其中香港方连接线长约12.6公里、内地方连接线长约13.9公里。」

  根据工程方案,大桥主体长约29.6公里,西起拱北对开人工岛,东至海中隧道东人工岛,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100公里。其中主航道位置将采用隧道,并将修建两个人工岛提供桥隧转换设施,确保不影响前往广州及深圳港口主航道的通行能力。

  三地政府已同意以效益费用比相等的原则计算分摊补贴的比例,使三地因大桥的获益与所付出的费用比例相等。计算中考虑了大桥为三地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节省运输成本及时间等,以及三地各自在连接线上面的投入与及就主桥作的补贴。

  大桥主体建造项目将会引入私人投资,资金不足差额由三地政府按以上原则补贴,实际补贴金额则视乎招标结果。

  「有了融资方案的共识作为基础,工可研究便可以尽快修编。同时,协调小组会启动投资者招标的准备工作。」



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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