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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露天明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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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有多少条露天污水渠,以及每条露天污水渠的位置及长度;及

(二) 政府有否计划全面覆盖上述污水渠;若有,有关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政府有何计划将覆盖该等污水渠所得的土地善加利用?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的污水系统是采用地下管道排放。而现时所有露天明渠都是专用作排放雨水,并没有排放污水,但可能由於有污染物被排放至露天明渠,故部份明渠发出臭味,引致市民投诉。现就问题的两部份答覆如下-

(一) 就部份露天明渠发出臭味的问题,渠务署过去数年都曾收到投诉,要求改善,附件便载列受投诉的露天明渠位置及其长度。

(二) 政府有计划覆盖露天明渠以改善环境。在附件内共有八段分别位於葵青、荃湾、深水桋、湾仔及油尖旺等地区的明渠已完成覆盖工程。另外,有五段明渠的覆盖工程将会在二○○八年至二○一○年相继动工。至於附件内余下的明渠,渠务署会研究改善方案及其技术可行性,并会谘询区议会的意见。

  覆盖明渠所得的土地一般会作公共用途,如绿化环境、兴建休憩设施和扩阔行人路等。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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