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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投诉兽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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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兽医及其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兽医管理局在过去五年每年只接获三十至五十宗投诉的原因;若有评估,原因是否包括公众普遍不知道就兽医服务作出投诉的途径;若然包括,政府会否考虑加强宣传香港兽医管理局处理投诉的职能;

(二) 过去五年,有多少名兽医被裁定违反了《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并按违规事项及他们受到的处分列出分项数字;

(三) 现时哪个机构负责处理无牌提供兽医服务的投诉;过去五年,该机构接获多少宗有关投诉、裁定投诉成立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关人士受到的惩罚;及

(四) 是否知悉,过去五年各级法院每年审理了多少宗针对兽医的民事索偿案件,以及当中申索成功的个案数目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兽医管理局是根据《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规管本港兽医的执业事宜,包括兽医的注册和注册兽医专业事务的纪律管制。就四部分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 过去五年,兽医管理局共接获二百三十七宗有关兽医服务的投诉,即每年平均约四十八宗。

  根据兽医管理局的资料,该局接获的大部分投诉是由市民直接向该局递交,有少数由爱护动物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转介,可见市民对兽医管理局作为处理兽医服务投诉的途径有一定的认识。投诉兽医个案数字相对其他监管医护专业的法定机构的相关数字为低,主要原因是注册兽医的数目比其他医护专业人员的数字较少。目前,全港共有四百一十一名注册兽医。

  为了向蒥民宣传兽医管理局的职能,该局设有独立的互联网站,并在网页向蒥民介绍投诉兽医服务的途径。市民亦可透过政府热线1823查询该局的工作及有关的服务。

  此外,兽医管理局对注册兽医的纪律研讯是公开进行的。如兽医被裁定违规,研讯结果亦会在报章和宪报上刊登。

(二) 过去五年,共有十名注册兽医被裁定违反《兽医注册条例》,相关违规事项及受到的处分载于附件一。

(三) 《兽医注册条例》第16条禁止未经注册或并无管有有效执业证明书的人执业。当接获非法提供兽医服务的投诉时,兽医管理局会将投诉转介警方处理。过去五年,该局共转介了十四宗投诉予警方。

  在这些个案中,两人被检控,其中一人被法庭判处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另一人被判无罪释放。其余十二宗个案经调查后,证实并无涉及非法提供兽医服务。

(四) 就各级法院审理针对兽医的民事索偿案件数字以及申索成功的个案数目,司法机构没有作出统计。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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