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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管局就声音广播牌照申请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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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将于明日(二月二十六日)在其网页(http://www.hkba.hk)、南华早报和明报刊登公告,列出雄涛广播有限公司(雄涛广播)申请声音广播牌照的细节,公众人士可就该申请,特别是申请人所提交有关公司、财务、节目及技术等的资料提供意见。

  根据申请人的呈述,雄涛广播共有九位股东,包括商人、银行家、投资者、专业人士和传媒人。雄涛广播已计划在获发声音广播牌照后,注入最高港币一亿四千万元的资金,估计初期需投资港币三千九百万元,以建设基础设施,雄涛广播估计经营初期的亏损约港币六千九百万元。

  是项牌照申请是计划以调幅AM810千赫频道经营一条覆盖全港的电台。AM810千赫是目前唯一一条可供使用的调幅频道以提供覆盖全港的声音广播服务。

  雄涛广播表示会提供每天24小时、即每星期合共168小时的本地制作中文节目,以满足听众对香港、国家及世界的知识和资讯的需求,并计划在获发声音广播牌照后12个月内启播。

  据申请文件呈述,雄涛广播能为香港社会作出的贡献,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提高整体广播业质素、改变现时广播及营运模式、致力广播新科技之发展及研究以及训练新一代广播人才。

  根据《电讯条例》第13C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在考虑广管局提交的建议后决定是否批给声音广播牌照。虽然《电讯条例》没有规定广管局必须就声音广播牌照的申请谘询公众,但广管局于二零零六年已公布「广播事务管理局谘询程序指引」,根据有关指引广管局在处理有关声音广播牌照的申请时,会在报章上刊登公告,并列出有关申请的资料,进行为期二十一日的公众谘询。

  广管局会考虑公众人士的陈述以及相关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有关频谱使用的技术可行性、申请人在管理、财政及技术方面的能力是否足以建立及维持一个声音广播服务,然后就有关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公众人士可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广管局提交意见:

邮寄: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39楼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转交
   广播事务管理局
传真:+852 2507 2219(非机密)
   +852 2598 5509(机密)
电邮:ba@tela.gov.hk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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