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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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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一名新成员。

  行政长官已委任大律师Michael Delaney为法援局新成员,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代替已请辞的布思义。

  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第489章)第5(1)条,法援局的成员应包括一名与大律师行业或律师行业没有直接关系的主席、四名与大律师行业或律师行业无任何关系的成员、两名律师及两名大律师,他们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而法律援助署署长则是法援局的当然成员。

  法援局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



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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