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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本地艺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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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智思议员的提问及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自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的谘询工作展开以来,社会大众对有关议题日益关注,不少团体更引入一些著名的外地艺术品在本港的大型商场及其他场地展出。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此举有助鼓励艺术发展及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可是,这些展品中似乎鲜有本地作品,而其实不少本地艺术品的质素亦十分高,应给予它们展出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没有政策指明当局应在公共地方、政府部门或其辖下的物业及场所预留地方以展示艺术品(尤其是本地作品);如果有,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二) 过去三年,政府平均每年支付多少费用以购买或租借本地艺术品作展览用途,以及所涉艺术品的平均每年数目;及

(三) 除了在向本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二○○七年十一月九日的会议提交的文件所述的措施外,当局现时有什么其他措施在社区推广本地艺术;以及会不会考虑参考外地的做法,规定有关人士或机构在市区兴建新建筑物时,须预留不少於该建筑物造价的某个百分比的资金用作发展公共艺术,以进一步推广本地艺术?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陈议员反映了市民的意见,提出在公共空间设置艺术作品,这涉及「公共艺术」的课题。发展「公共艺术」,可以让文化艺术工作者有更多空间发挥所长,又可令市民大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参与文化艺术。

    特区政府积极推动「公共艺术」的发展。现时在不少公共空间都有艺术品展示,当中包括九龙公园、香港文化中心广场、香港艺术馆馆外、香港科学馆广场、尖沙咀百周年纪念公园、尖东海滨长廊等人流特别多的地方,共展示超过40件由30位本地艺术家创作的艺术作品。另外,在大型屋苑、商业大厦、以至大学校园,大家也可见到有摆放艺术作品。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艺术推广办事处是政府专责推动「公共艺术」的机构,办事处的宗旨是「让艺术走出博物馆,融入社会的不同阶层」。办事处经常与不同单位合办「公共艺术」计划,於公共地方展示本地艺术家的作品,例如於二○○○至二○○六年间与房屋委员会合作的「东涌逸东恏艺术径」计划,邀约多位本地艺术家创作了26件公共艺术作品;又於二○○四至二○○七年间与元朗区议会及路政署合作,把本地摄影家的作品晒制成瓷砖相,铺设於元朗的行人隧道内。另一方面,康文署的「公众艺术计划」,自一九九九年举办至今,已有17位本地艺术家共创作了18件艺术作品,包括雕塑及壁画等,现分别展示於大埔中央广场、青衣综合大楼、葵青剧院、将军澳图书馆、屯门图书馆、粉岭公共图书馆、香港中央图书馆、元朗剧院、马鞍山公共图书馆及香港大会堂,以及快将设置於尖沙咀文物探知馆、高山道公园及宝康公园内的作品,藉以美化我们的生活空间。此外,康文署的「艺游邻里计划」及「动感艺廊」等节目,亦曾把276位本港艺术家的作品於不同的公共地方作短期展出,例如医院、地铁站、巴士、巴士站、渡轮、码头、商场、书店及机场等等,展出地方差不多遍及全港18区。康文署会继续与不同组织及机构合作,包括香港艺术中心及一些商业机构,进一步推广在公共地方设置公共艺术作品。

    收藏及展示香港艺术是康文署辖下的香港艺术馆及香港文化博物馆的重点典藏及展览策略。除了在博物馆举行展览外,亦会把馆藏借予其他机构展出。例如现时在香港国际机场,共展出43件香港艺术作品,博物馆会定期更换在机场展出的展品。

    在公共地方展示博物馆藏品需考虑必要的条件,包括场地能否提供恒嵿恒湿的环境,以免藏品受破坏;或者保安是否足够,避免藏品失窃等。所以,在考虑借出藏品前会审慎评估展出地方的保安及环境条件。

(二)  康文署辖下的香港艺术馆、香港文化博物馆,以及艺术推广办事处均积极推动本地艺术及鼓励本地艺术家从事创作。它们的典藏策略是以香港为本,意保存及收藏香港艺术品,以反映香港艺术的发展、文化特质和艺术家成就。博物馆同时透过邀约艺术家创作,在香港的公共空间设置艺术作品。

    两间博物馆及艺术推广办事处在购藏藏品及邀约艺术品方面的支出,二○○四至○五年度的是564万(其中503万用於购藏及邀约268件本地艺术作品)、二○○五至○六的614万(其中504万用於购藏及邀约111件本地艺术作品)及二○○六至○七的505万(其中393万用於购藏及邀约211件本地艺术作品)。由此可见,康文署用於购藏本地艺术作品的费用占了该项支出可观的部分。

    除购藏作品作展览,以推广本地艺术外,政府还透过不同的途径将本地艺术作品向市民推广;例如香港中央图书馆与香港艺术发展局合作的「艺术品外借计划」,目的是协助推广本地艺术,现时已有27位本地艺术家创作了132幅艺术品,还复制成608件艺术复制品以供外借。计划自二○○三年推出以来,作品共借出4,900次,参与计划的学校已达90间,包括中、小学、幼稚园、幼儿园及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此外,市民、团体及机构亦可外借艺术复制品,曾参与该计划的机构有香港青少年培育会、铜锣湾浸信会、香港善导会及乐群社会服务处。

    康文署亦经常与本地艺术团体合作加麹本地艺术的推广,曾合作单位多不胜数。

(三)  我们参考过外国有关推动本土艺术的政策和措施,香港在这方面的工作在分工上与其他地方大致相同,即是收藏及举办活动主要由美术馆等机构负责;而资助艺术家及团体则由一些如艺术发展局或基金等组织负责。一些海外国家和城市有推行百分比艺术计划("Percent for art" scheme),从建筑工程费用中抽取一定的比例用作购买艺术品及委托艺术创作,或进行公共艺术活动,百分比一般由零点二五至百分之二不等。各地的成效会因应所属社会在文化艺术方面的情况而有很大的差异,在一些地方亦曾引起争议。如作相互参考比较,各地在推广本土艺术方面的工作及策略,会因应个别地方在文化、社会及经济发展的情况有所不同,成效亦各异。

    香港虽然现在并没有推行百分比艺术计划,但透过不同渠通及方法积极推广本地艺术。

    艺术发展局(以下简称「艺发局」)积极扩阔社区及市民接触文化艺术的机会,透过计划资助及主导性计划推行社区艺术活动及有关的研究。艺发局亦曾支持有关社区艺术活动,例如社区舞蹈节、社区剧场计划、社区粤曲比赛等,反应良好。艺发局亦与不同的机构和商场合作,推出有助市民提升艺术兴趣的活动,包括「海上动感艺廊」、「动感艺术旅程」、「众艺坊」、「艺术品外借计划」等,亦开拓把艺术品引进家居的先河。艺发局正构思「新苗社区艺术推广计划」及「社区艺术推广奖」,具体内容及财政预算尚在讨论中,期望可於本年内推出。

    同时,18区区议会透过资助,鼓励本地艺术家及团体在地区进行艺术活动及展览,让艺术走进社区,提高市民对艺术的兴趣。在过去三年,区议会曾合办及资助举办有关的活动约四十项。

    政府十分重视社会对本地艺术发展的意见,因此我们一直与本地艺术界保持紧密接触,抓紧社会脉膊;并透过康文署每两年一次的博物馆观众意见调查及常设的意见收集渠道,收集公众意见,以修订现有及推行新的艺术推广策略。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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