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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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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隆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二月十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罚款三万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死亡意外,於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在一个位於长沙湾区的工作地点,一名工人在安装卷闸的木遮盖时,从木梯上跌下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1)、6A(2)(a)及6A(3)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提供一个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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