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
************
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二月六日)代16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6名雇主追讨约港币130,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6名与讼人,包括卓耀工程有限公司、莫灼钦前经营的利通电器金属制品厂、Spotting Media Limited、王朝兴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大众食堂、寰宇投资企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苹果桌球会及Noble Time Holdings Limited经营的苹果桌球会,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港币49,739.31元、30,495元、28,054.49元、19,071.91元、9,875.5元及183.6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160元、300元、186元、256元、178元及146元。
较早前,卓耀工程有限公司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7项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其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的控罪,被罚款港币18,000元。
完
2008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