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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中港过境私家车司机/旅客勿携没有入口许可证的兰花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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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发言人今日(二月四日)提醒中港过境私家车司机/旅客,由内地返港入境时切勿携带没有入口许可证的兰花入境,否则可被检控。

  在二月三日,海关於落马洲管制站共发现五宗利用私家车非法入口兰花的案件,共拘捕两名入境旅客、三名中港过境私家车司机及检获共七盆兰花,被捕人士年龄介乎三十四至五十八岁。 检获的兰花及被捕人士已转交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跟进。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没有有关许可证进口兰花属违法行为,任何人士如欲携带兰花入境,必须先取得渔农自然护理署签发的入口许可证。如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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