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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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於星期三(二月六日)在宪报刊登《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四日)说:「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就加强道路安全的一系列措施,提供所需的法定架构及条文。」
他说:「政府一直致力透过交通管理、立法、执法、教育和宣传,加强道路安全。」
为了进一步打击酒后驾驶及其他不当的驾驶行为,政府建议修订法例增加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行的最高监禁期;引入酒后驾驶罪行的新罚则;赋权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呼气测试;以及立法强制重覆干犯交通罪行者和裁定干犯严重交通罪行的人士修习驾驶改进课程计划。
发言人补充说:「针对涉及私家车及轻型货车新手司机意外?较高的问题,我们亦建议作立法修订,把目前适用於电单车新手司机的暂准驾驶执照计划扩展至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新手司机。」
条例草案将於二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
完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