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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性别观点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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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就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促进两性平等,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在向本会提交任何政策建议、拨款建议或条例草案前,先采用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评估有关的政策和措施是否已把两性观点纳入其中;若会,何时开始实施这种做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成立基金以协助基层妇女发展所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当局已於二○○五年十二月达到法定及谘询组织中女性或男性委员人数占总数的比例最少25%的工作目标,当局会否进一步提高这比例至30%或40%;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资料显示,在二○○四至○五年度,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内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当中女性只占6%,当局会否采取措施提高该百分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自二○○二年以来,政府在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的协助下,已於24个政策或工作范畴采用了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检视清单是由妇委会制订的分析工具,旨在协助政府人员在制订政策及拟定工作过程中更有系统地把两性观点纳入其中,藉以让两性可以同等享有并受惠於社会的资源和机会。除了采用检视清单外,不少策局和部门的人员在其日常工作流程中,亦已应用了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概念,考虑两性的需要和观点。

  政府将会继续按步就班,在更多政策范畴采用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及推动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概念。现时我们并没有计划规定所有提交立法会的政策建议、拨款建议或条例草案,必须先采用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我们认为要达到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成效,首要是让决策者和执行人员了解和明白性别观点主流化的重要性,从而应用於日常工作上。因此,我们会从不同层次入手,加深有关人员对性别课题的认识和了解,包括:

(a)政府统计处自二○○一年起每年编制一份统计刊物《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为理解两性在不同范畴的情况和需要提供客观的数据;

(b)於二○○三年,在妇委会的建议和协助下,政府当局成立「性别课题联络人」网络。这个网络由每一个决策局和部门派员组成,协助员工加深对性别课题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在所属决策局或部门内推广性别观点主流化工作和检视清单;

(c)我们为各级公务员提供与性别课题有关的培训,以增加他们对性别课题的认识和敏感度,以及帮助他们掌握有关性别观点主流化的知识和推行的技巧,以便应用到工作上;以及

(d)我们向主要官员和部门首长介绍政府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工作,并联同妇委会合办研讨会,邀请所有立法会议员和他们的助理出席,以期提高议员对性别观点主流化的认识。

  我们会继续透过上述策略,帮助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认识性别课题、协助他们改变思维和掌握所需技巧,以便在工作范畴中能更积极和妥善地应用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概念。

(二)现时,已有不少拨款机制可供非政府机构(包括妇女团体)申请资源,以推展包括协助基层妇女发展的活动。举例来说,政府於二○○二年成立社区投资共享基金,以推广社会资本的发展;并於二○○五年成立携手扶弱基金,以推动政府、商界和社会福利界三方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其他拨款资源包括公益金、奖券基金、何东爵士慈善基金、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等。过去获这些基金拨款资助的项目中,有不少是由妇女团体举办以助提升妇女发展的项目。我们认为没有需要再另设基金协助基层妇女发展。

(三)为提高妇女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工作的比率,政府在二○○四年一月定下工作目标,在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时,男性或女性成员所占的比例最低为25%(25%性别比例基准)。我们在二○○五年年底已达到「25%的性别比例基准」。截至二○○七年十月,女性整体平均参与率为26.5%,在5 230个非官方职位中,有1 386个由女性担任。

  由於我们刚达到25%性别基准目标,我们在现阶段未有计划进一步提高这指标。在委任公营架构内的谘询组织及法定机构成员时,各委任当局会按照用人唯才的原则,考虑候选人的才能、专长、经验、操守和服务社会的热诚,以及有关谘询组织或法定机构的职能、所处理的事务和相关法例的要求。我们会巩固目前的成果,继续鼓励各委任当局采取积极措施,主动物色和培育愿意参与又有能力的妇女,加入谘询及法定组织工作。

(四)上市公司是按本身的要求,委任它认为最符合其业务需要的人士加入其董事会。政府当局没有计划规限上市公司董事会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性别比例。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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