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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普通科门诊诊所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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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由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为正接受专科训练的医生提供为期九年的聘用合约。然而,某些在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医生告知本人,他们最近只获为期一年的续聘合约(与之前合约的年期合计仍不足九年),而且工作繁重亦影响到他们接受培训的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在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医生按聘用身份(公务员、常额制员工、合约员工等)划分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自二○○三年七月以来,普通科诊所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医生入职及不获续聘,以及他们不获续聘的原因为何;

(三)在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医生不能获得为期九年的聘用合约的原因,以及医管局有否考虑该项措施对有关员工士气的影响;

(四)现时普通科诊所的医生每节(4小时)最少、平均和最多服务多少名病人,以及医管局有否评估这些医生的工作量有否影响他们接受培训的机会;及

(五)医管局编配工作予普通科诊所的医生时,给予正接受家庭医学专科训练的医生每星期多少个小时接受有关的培训,以及有否给予其他的普通科诊所医生时间或资助,让他们参加延续医学教育活动;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现时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医生有两类,一类是受聘於这些诊所工作的医生;另一类则是受训中的家庭医学专科医生。这些医生按聘用身份划分的人数载於附表一。

(二)二○○三年七月起医管局普通科诊所每年聘用的合约医生人数,和没有续约的合约医生人数载於附表二。一般来说,没有续约的原因包括医管局基於服务需要和医生工作表现等考虑而决定不续约,或医生按个人意愿在任内辞职或不接受续约。

(三)以合约形式受聘於普通科门诊的非专科培训医生,其合约年期按服务需要而定,一般不超过三年。合约结束后,医管局会视乎合约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服务需求,考虑是否续约。至於在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以往他们以两个两年合约受聘。为配合专科培训上的需要,医管局於二○○七年年底引入新的「九年培训合约」,以确保受训医生有充足时间完成专科训练。所有在二○○七年年底起受聘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会获得一份为期九年的合约,合约订明受训医生必须於合约期内达到指定的工作表现要求,并於六年内通过中期专科考试。

  上述新机制亦适用於二○○七年年底前入职而现时仍留任於医管局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这些医生只要达到指定的工作表现和通过中期专科考试的要求,便可以获新的合约继续受聘。新合约与现有合约的年期合共为九年。医管局正陆续安排替这些医生分批转用新的合约继续受聘。

(四)根据二○○七年十二月的资料,整体来说,在医管局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医生每节(四小时)服务病人人次由二十六至四十四不等,平均人次为三十七。对於在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医院一般会根据服务和诊所运作上的需要,以及培训方面的要求,为他们分配工作。现时的工作安排一方面配合香港家庭医学学院的培训要求,同时亦能照顾服务上的需要。

(五)在普通科诊所受训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会被安排接受普通科诊所内合资格家庭医学专科医生的督导,时间为每星期不少於三小时。此外,根据香港家庭医学学院的规定,在医管局受训的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医生每星期须参加一节(约三小时)之基础家庭医学专题讲座。

  医管局一直鼓励受聘於普通科诊所工作的在职医生,参加与家庭医学或基层医疗有关的培训计划,包括家庭医学专科培训、家庭医学文凭或硕士课程。有关部门会因应服务运作及人手编排,尽量相应配合。同时,医管局亦鼓励所有在职医生以自愿性质参加医管局或其他机构举办之持续进修活动。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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