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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内地粮食制粉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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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的答覆:

问题:

  为稳定内地的粮食供应和价格,商务部由本月一日起,对面粉等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管制和征收最高百分之二十五的关税,以致本月初本港的面粉供应紧张和价格急升,而以面粉作原材料的食品(例如面包和面条)的零售价亦随之上升。然而,国务院的官员於本月八日澄清,上述的关税措施不适用於输往港澳台的粮食制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在商务部作出有关公布前,是否已知悉上述的出口管制和征税措施;如果知悉,有没有制订应对措施;如果不知悉,有没有评估这是否反映中港两地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足,以及有关的沟通机制是否需予检讨;

(二) 有没有评估上述的出口管制对本港的有关行业和市民造成什么影响;有何长远的应对措施,例如会不会考虑实施主要粮食储备制度;及

(三) 是否知悉内地当局在短期内还会推出什么措施,以稳定内地的粮食供应和价格;如果知悉,有没有评估这些措施对本港的通胀情况会造成什么影响?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中央政府为确保国内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i)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布,由十二月二十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5%或13%)。

(ii) 商务部及海关总署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由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iii) 财政部於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由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但有关税务规定不适用於供港、澳、台的有关产品。

  特区政府在内地作出有关公布前,并未获悉上述措施的内容,但特区政府在元旦后知悉内地粮食制粉供应本港的情况后,随即与商务部、其他中央部委及业界联系,并向内地当局反映有关情况。随后,商务部已发出出口许可证给个别企业,出口粮食制粉到香港。

  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不时就彼此关注的事宜保持沟通,并会检讨沟通机制的有效运作,以及作出改善。

(二) 商务部刚於星期一(一月二十一日)公布配额实施细则,特区政府已通知业界,并会向内地当局反映业界对细则的反应。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联系,避免有关粮食制粉的供应出现短缺。我们会就这些新措施与业界保持联系,评估及考虑是否需要作出应对措施。

(三) 现时我们并未获悉内地当局会否在短期内推出其他措施,稳定内地的粮食供应和价格。我们会继续密切与商务部及其他中央部委保持联系。从过往经验,内地一向十分重视保持供港食物供应稳定,也致力照顾香港的需要;双方也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机制,一直在保持供港食物稳定上发挥了作用,例如每日的活鸡供应、每逢重要节日增加活鸡供应,乃至活猪牛的供应,联系机制运作良好,满足了市民的需求。遇上问题时,经特区政府提出要求后,内地部门均积极回应,例如近日供港活猪的价格出现波动,国家商务部迅速与我们合作,制订有效的措施,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从而恢复活猪市场的稳定。而以面粉供应一事为例,内地有关当局在知悉香港的情况后,亦随即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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