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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休憩公园内的水池对市民构成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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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曾钰成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据报,部分由房屋署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辖的休憩公园内的水池,水深逾50厘米,有水池水深更达90厘米。报道亦指部分水池池边有暗位、照明设施不足,以及没有围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市民误堕上述休憩公园内水池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关的伤亡人数;

(二) 有否措施防止市民(特别是小童)误堕该等水池;若有,有关的措施为何;若否,会否检讨是否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该等意外;及

(三) 负责兴建该等水池的政府部门或承办商根据什么准则及指引设计该等水池;以及政府会否针对该等水池对市民构成的危险检讨有关的准则及指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的回覆如下:

(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蝴蝶恏发生一宗小童误堕水池的意外,该小童送院抢救后不治。死因裁判官已收到个案的有关资料,正研究是否需要就事件成因进行调查。根据记录,房委会辖下屋恏过去从未发生其他同类意外伤亡事故。

  过去三年有一宗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园水池的意外受伤纪录。事件发生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名公园游人在屯门公园因无视公园竖立的警告牌,擅自跨越人工湖石镻及花床到湖边洗手,失足堕水而受轻伤。

(二) 房委会在辖下水池附近当眼地方,均安装了足够照明设施及竖立了警告牌,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免生意外。在蝴蝶恏意外发生后,房屋署已立刻暂停全港所有位於公共租住屋恏的水池的运作,并把池水抽干,以便检讨这些水池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够。房屋署检讨后认?所有水池均属於安全,大部份水池并已重开。我们亦会藉此机会谘询屋恏管理小组委员会,研究某些水池应否改建作其他更合适的屋恏设施。此外,房屋署亦已提醒屋恏管理人员在巡逻时加强留意水池附近的环境,防止意外发生。

  康文署亦会在有需要时於供观赏的水池边加建围栏,避免游人意外堕入池中,此外亦会竖立警告牌,提醒游人注意安全。

(三) 房委会有一套内部设计指引,规范新建水池的深度和池边的照明设施,以及在有需要时於池边加建围栏。房委会会定期检讨设计指引,确保指引与时并进,使有关设施不会对居民构成危险。

  康文署辖下公园的设施(包括水池)是根据公园的整体设计而规划的。建筑署会根据康文署的工程发展范围及现行的建筑法例设计有关设施。有关部门会仔细考虑每项设施的设计,特别是水池的深度、形状等,以免对公园游人构成危险。康文署在新建供观赏的水池时,亦会要求尽量使用浅水设计。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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