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地抛弃烟蒂人士因袭击公职人员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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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袭击公职人员,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十二月三日,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於上水彩园路目睹一名男子随地抛弃烟蒂,向他进行检控时,该男子拒绝合作,并袭击食环署人员。
该名男子亦因在公众地方抛弃烟蒂及未能向公职人员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被判罚款共二千元。另外,他因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被判入狱一个月,缓刑一年。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
他呼吁市民要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完
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