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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控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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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法定禁止吸烟区的范围已扩大。然而,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他们经常目睹有人在已指定为禁止吸烟区的公园内吸烟(特别是在清晨时分和晚间),该等行为对其他使用公园的人士造成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今,因在法定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而被检控的人士数目;

(二)鉴於一些市民无视禁烟规定,继续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政府有否计划增加徖生署控烟办公室的人手,以加强执法;及

(三)鉴於某些公园现时只在下午时段才有服务承办商的管理人员驻守,以致在这些公园违法吸烟的情况在清晨时分十分严重,而在本财政年度估计会录得大量财政盈余的情况下,政府有没有计划派遣管理人员全日驻守这些公园?

答覆:

主席女士:

  就林伟强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自二○○六年十月开始,徖生署控烟办公室(控烟办)督察获授权就《吸烟(公众徖生)条例》(条例)所订罪行(第III部除外)采取执法行动,当中包括第3(2)条,即任何人士不得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携带燃的香烟、雪茄或烟斗。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

  控烟办收到有人在禁止吸烟区吸烟的投诉后,便会安排控烟督察突击巡查有关场所,并对违例人士作出票控。对违例情况较严重的场所,控烟办会加强巡查行动。自二○○七年一月一日扩大禁烟区至今,就违例吸烟的执法工作大致顺利,大部分违例人士都表现合作。在二○○七年,徖生署控烟办公室票控约3,300名违例吸烟人士,当中包括约240宗发生於公园的个案。

  由於吸烟行为一般只维持数分钟,不论执法的控烟督察编制多大,亦不能期望他们能在接获投诉后马上赶及在任何一个法定禁烟区执法。我们的执法策略是突击巡查和重点处理有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黑点,并跟进所有投诉,进行调查。

  我们的控烟策略除了立法和执法外,亦十分重宣传和教育方面的配合。政府进行的宣传和推广活动,重点是要建立社会对禁烟工作的支持、提高公众对法定禁烟规定及范围的认识、寻求各有关行业的场所管理人合作建立无烟环境,以及呼吁市民自律和顾及别人健康,以提倡烟民自愿守法,并且鼓励烟民戒烟。自条例的修订条文於二○○六年十月通过以来,控烟办及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已开展了一系列传媒宣传和推广计划。控烟办迄今已派发超过170万份的教育资料,例如禁烟标志及海报。建立尊重禁烟规定的社会文化和公众压力,始终是有效和顺利推行禁烟规定的关键,我们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另外,控烟办亦於二○○八年一月起相继推出电子媒体宣传短片、海报和户外大型广告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以宣传在儿童游乐场、运动场及公园内的禁烟规定。

(二)现时控烟办督察人数约七十多名,当局会按实际需要检讨督察人手。必须一提的是,政府现正草拟有关吸烟罪行的定额罚款条例草案。我们现时的目标是在二○○八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并於二○○九年实施定额罚款制度。若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则除了徖生署控烟办会继续在所有法定禁烟区进行外,亦会有其它政府部门人员获赋权在其辖下管理场地执法。我们相信,透过施行定额罚款和加强执法人力,必定有助提高执法成效及阻吓性。

(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所有较大型或游人徏多的公园及游乐场均有员工或外判管理人员全日巡视,至於一些较小型的公园,康文署亦会派员定时巡视场地。如发现在禁烟场地有吸烟行为,康文署员工会向违规人士作出口头劝喻,而大部分市民一般都会采取合作态度;若发现场地有严重违法吸烟行为,康文署会转介控烟办公室安排采取检控行动。



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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