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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获法庭许可展开藐视法庭罪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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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

  「原讼法庭已於今日批予许可,准许律政司司长就民间电台无牌广播禁制令一事,对若干受禁制令约束的人(包括禁制令指明的被告人)展开处理干犯藐视法庭罪的法律程序。

  根据相关的法院规则,律政司须於十四日内向法庭呈交动议通知书,并把该通知书送交予上述可能涉及干犯藐视法庭罪的人士。

  有关聆讯的日期尚待决定。」



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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