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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香港具资格发展伊斯兰金融服务(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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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一月十五日)出席伊斯兰金融论坛致辞时说,香港具备资格成为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特区政府并全力支持本港这方面的发展。

  论坛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合办。曾俊华於会上表示,伊斯兰金融已成为环球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符合伊斯兰教教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亦越来越受欢迎,增长迅速。

  曾俊华说:「为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我们应积极透过发展伊斯兰金融平台,并专注发展伊斯兰金融批发蒥场,务求在这个新趋势中发挥影响力。」

  曾俊华认为香港是发展伊斯兰金融服务的理想地方。他说:「我们的金融服务业已发展得十分完善,而且拥有高度开放、高度透明的规管制度。」

  「不少处於领导地位的国际银行,为开发各种类型伊斯兰金融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投放大量资源。」

  财政司司长指出,香港的法律制度操作灵活,非常适用於国际金融交易。

  他说:「在公共法律规管之下,可以自由缔结合约,而各种法律规管都不会窒碍合符法律的市场发展。」

  曾俊华提及香港在竞争中的一个明显优势,是拥有进入内地市场的渠道,地位举世无双。

  他说:「至今,除中国内地以外,只有香港的银行可以用人民币作商业交易。」曾俊华认为这可让香港为以内地为基地的发行人,发展符合伊斯兰教教规的金融工具的批发市场。

  曾俊华表示,内地对资金有潜在需求,香港在建立及销售伊斯兰投资产品以满足内地及其他地方人士的需求上,预期可以扮演重要角色。

  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财资市场公会已成立小组,研究本港发展伊斯兰金融将带来的挑战和影响。

  曾俊华说:「这个小组得到的结论是,对於符合伊斯兰教教规金融工具的批发交易,香港在法律及监管上并不存在重大障碍。」

  为建立一个有利伊斯兰金融发展的平台,财政司司长表示香港的税务条例需要修订和厘清,使伊斯兰债券和其他传统债券的发行可以在公平竞争下运作。

  曾俊华表示最近得到证及期货事务监督委员会的批准,第一个让一般投资者购买的伊斯兰零售基金正式在香港推出。

  这个基金是一个指数跟踪基金,直至去年十二月,认购总额已达四千五百万美元,资金大部分来自本地投资者。

  他补充,香港金融管理局最近已决定申请成为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联系会员,香港与这机构建立紧密关系,必将有助本港的金融蒥场与伊斯兰金融的最新发展并驾齐驱。



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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