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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滥发讯息工作小组举行首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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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经成立一个高层次的反滥发讯息工作小组,旨在向政府就打击非应邀电子讯息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建议。工作小组今日(一月十五日)举行首次会议。

  工作小组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主席,成员有来自资讯及通讯科技业、商会、电子促销业、消费者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代表和独立社会人士。

  马时亨局长说:「打击滥发讯息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工作小组有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代表参与,能提供一个十分有用的平台,让大家就打击滥发讯息的问题交流意见。」

  他续说:「我很高兴我们在首次会议中进行了有建设性的讨论。我期待与各成员紧密合作,携手处理滥发讯息的问题。我们会跟进成员於会上提出的意见。」

  在今日的会议上,工作小组成员听取了《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条例》」)第一阶段在二○○七年六月生效以来最新的实施情况的简报。

  成员知悉《条例》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面实施后,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运作畅顺。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中,拒收传真和拒收短讯登记册经已运作,现时已有超过26,000及28,000个号码分别在这两份登记册上登记。

  成员亦获悉自条例的第一阶段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开始生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初,电讯管理局共收到约一千五百个报告,接获的报告数目在去年十二月条例全面实施后并没有显著上升,而大部分在第一阶段收到的报告均与《条例》或已实施的条文无关。电讯管理局作为《条例》的执法机关,会继续跟进报告,并在有需要时作出调查。

  工作小组成员亦就其他打击滥发讯息的非立法措施,包括教育、鼓励应用技术方案和加麹国际层面的合作等,交换意见。

  反滥发讯息工作小组的非官方成员名单如下:

- 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主席莫兆华
-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会长吴志成
- 香港通讯业联会互联网服务及供应商小组总裁陈锦成
- 香港总商会总裁方志伟
- 香港中小企业促进协会主席甘水容博士
- Asia Digital Marketing Association贝莉丝
- 香港市务学会主席严启明
- 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
- 电讯管理局辖下的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谘询委员会代表马锦华
-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资讯科技资源中心总监冯一柱博士
- 立法会议员(资讯科技界)单仲偕
- 香港科技大学徐岩教授

  有关政府部门,包括电讯管理局、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及工业贸易署,亦有代表出席工作小组会议。

背景

  成立一个成员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代表(包括商会、电子促销界组织、电子通讯界组织、消费者团体、立法会、学者等)的反滥发讯息工作小组,是本年度施政纲领的其中一项新措施。工作小组旨在协助政府监察《条例》和其他措施在打击滥发讯息方面的成效,并就进一步打击非应邀电子讯息问题的策略,以及提高公众对发讯人和收讯人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向政府提出建议。

  《条例》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面生效,规管所有具有「香港联系」的商业电子讯息发送活动。《条例》订明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规则,例如提供准确的发送人资料和取消接收选项,以及设立「拒收讯息登记册」等。《条例》亦禁止进行职业滥发讯息活动,例如以不正当手法收集/产生收讯人名单以发送商业电子讯息,以及禁止进行与发送多项商业电子讯息相关的诈骗活动。



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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