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粤办举办「劳动合同法政策」宣讲会(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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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今日(一月十四日)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举办宣讲会,邀请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表向约八百名港商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并解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作出规范,对在内地营运的企业有重要意义。当中港商较为关注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制订、试用期安排,以及经济补偿的计算等。
宣讲会旨在协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内容,配合法例的实施。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在会上致辞,并派出代表解答港商提出的问题。
驻粤办就《劳动合同法》曾举办多场座谈会,介绍法例内容,其中包括去年八月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及香港主要商会在东莞举办「《劳动合同法》解读宣讲会」,以及去年十月邀请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表出席由驻粤办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座谈会」。
宣讲会由驻粤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香港工业总会联合举办。
完
2008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