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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缩减边境禁区覆盖范围的最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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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一日)公布,经考虑二○○六年谘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决定将边境禁区覆盖范围缩减至约四百公顷。

  政府于二○○六年九月公布初步检讨边境禁区覆盖范围的结果,原建议把现有边界巡逻通路以南的所有土地释出边境禁区,只保留边界巡逻通路和通路以北地区(包括落马洲河套和蚝壳围地区)、沙头角海以及可供过境的地点(即边境管制站和沙头角墟)为边境禁区。依此建议,边境禁区的陆地覆盖范围将会由约二千八百公顷缩减至约八百公顷。

  经二○○六年九月至十一月谘询乡议局、城市规划委员会、环境谘询委员会、有关的区议会和乡事委员会后,政府决定将落马洲河套(占地约一百公顷)和邻近的蚝壳围(占地约三百公顷)从边境禁区范围释出,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会因此进一步缩减至约四百公顷。政府发言人说:「河套和蚝壳围以北的渠务署维修用通路将会用作边界巡逻通路,而沿该通路两边会分别设置一道主围网和一道辅助边界围网。」

  将河套和蚝壳围从边境禁区范围释出后,得月楼和下湾村两条乡村将不再属于禁区范围,此举符合当地居民的诉求。

  此外,分别位于莲麻坑西北面和白虎山北面的两幅土地将会从边境禁区释出,回应了乡事社区人士的意见。

  就沙头角墟的边境禁区范围,政府发言人说:「由于中英街没有正规的管制站设施,亦没有实质屏障显示香港和内地的界线,加上沙头角走私和非法入境活动持续,这些保安风险显示有需要维持沙头角墟的边境禁区限制,但沙头角边境禁区界线会向北移至沙头角墟的入口(即「一号闸」位置)。」

  他说:「政府会继续与当地居民商讨有关容许游客利用沙头角公众码头前往新界北东岸和附近离岛的方案,期望得出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安排。」

  发言人说新的边境禁区界线将会分阶段实施,有关土地可尽快释出禁区。

  发言人说:「经考虑当地的地势和涉及的工程安排,我们会把边界围网及相关的道路工程分四阶段进行。」

  在获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后,第一段(米埔至落马洲管制站)及第四段(莲麻坑至沙头角)的工程可望于二○○九年年底同时展开,并于二○一○年年底完成。

  第二段(落马洲管制站至梧桐河)的工程将于二○○九年年底进行,并于二○一一年第三季完成。

  第三段(梧桐河至莲麻坑)的工程将于二○一○年年底在完成收地程序后展开,并约于二○一二年年底完成。

  政府发言人说:「规划署已展开研究,探讨从边境禁区释出的土地的发展潜力和限制,以及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规划大纲,为制定法定图则作准备,以便为区内的保育和发展提供指引。」

  「该项研究包括进行策略性环境影响评估,其结果和建议将有助制定一个从环境角度认为可以接受的规划大纲。」

  该项研究将于二○○九年中(即新的边境禁区界线生效前)完成,而从边境禁区释出的土地的概念规划图预计于二○○八年上半年备妥和公布,以谘询公众。



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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