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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的士不准停车限制措施延长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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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一月十一日)宣布,为的士业而设的放宽繁忙时段及上午七时至晚上七时在时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禁止上落客货限制措施,将再延长十二个月至二○○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为止。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放宽措施首次於二○○三年五月实施。鉴於放宽限制区措施整体上并没有对交通造成阻碍,而有关措施亦能方便的士业界为乘客提供点到点的服务功能,政府决定再延长放宽的士一般停车限制安排十二个月。

  的士业将再获由二○○八年二月一日至二○○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十二个月内在上述路段禁止上落客货限制的豁免。如目前安排一样,的士可在有关限制区内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车等候。」

  发言人补充说:「的士司机必须继续发挥自律精神及严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车等候』的规定。如有不遵守有关规定或引致其他道路使用者受阻碍及不便等情况,当局会考虑在有关放宽措施完结前取消部份或提早终止整个措施。」

  运输署会继续与警方密切监察交通情况,并会对因在繁忙路口或路段停车等候而引致严重交通阻塞或危及道路安全之的士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发言人表示:「因现有许可证将於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的士车主/司机必须申领新许可证。」

  他补充说:「运输署将在一月二十三日至一月二十五日期间,每日中午十二时至下午六时,於十三个指定的石油气加气站(见附表)设专柜处理许可证续领事宜。的士车主/司机须带备及出示其现有许可证前往专柜办理有关手续,运输署四个牌照事务处亦於一月二十三日起办理许可证续领事务。」

  有关放宽的士一般停车限制措施及续领许可证,可致电一八二三政府热线。



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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