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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两电签署新《管制计划协议》(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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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七日)分别与两间电力公司签署二○○八年后的新《管制计划协议》。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说:「新协议的主要条款,完全符合市民在二○○五年至二○○六年期间两次公众谘询所表达的期望,并充分体现政府『两减,一开放』的政策目标。」

  他指出,「两减」是减低两电的准许回报率到百分之十以下,使基本电费可以有实质的下调,以减低市民的电费开支;另一「减」是透过将两电环保表现与回报率挂恥,以确保两电会持续减低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素。至於「一开放」则是为早日开放电力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在新《管制计划协议》下,两电的准许回报率会从现时的百分之十三点五至十五,下调至百分之九点九九。中电及港灯的客户将分别於二○○八年十月一日起及二○○九年一月一日起,获基本电费的调整。如按二○○六年的实际数据计算,基本电费(即不包括燃料费的增减)减幅应可达到双位数字。基本电费的实际减幅,需按新协议生效时两电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及营运成本计算。

  邱腾华说:「如按两间电力公司在二○○六年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全港市民及商户每年减付的电费可达五十亿元。」

  减排方面,在新协议规定下,若电力公司的任何一项排放物超出环境保护署在指明工序牌照内所订的上限,其回报率可按超出幅度被扣减0.2至0.4个百分点。按二○○六年两电的平均资产净值计算,罚款可高达每年二至三亿元。相反,如他们就所有排放物的表现全部都低於上限,将可取得额外0.05至0.1个百分点的准许回报,以作鼓励。

  邱腾华解释:「这有赏有罚的安排是希望鼓励电厂积极改善减排表现,严格遵从环保的要求。现时定立的奖励/罚款金额水平,充分平衡了两电对改善香港空气质素的承担,以及为电力公司提供稳定营运环境方面的需要。」

  在开放市场的准备工作方面,新协议的年期,将由现时的十五年缩短至十年。政府届时会检视当时市场的开放条件,决定是否续期五年。

  邱腾华指出,为配合开放电力市场的计划,政府将於下个规管期内作出准备,包括研究有关开放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和加强联网等工作。

  特区政府非常重视改善环境,因此,新协议亦鼓励电力公司采取更多环保措施,重点改善香港空气质素。例如协议容许两电在投资可再生能源设施时,赚取一个较高的回报率(百分之十一),政府亦会按电力公司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作为量度指标,给予0.01至0.05个百分点准许回报的奖赏。至於节能表现方面,政府会以电力公司为客户进行能源审核的数目和所节省的电量作为指标,给予最多0.02个百分点准许回报作为奖赏。另外,电力公司将为推广能源效益及节能教育设立两个基金,供公众人士申请。

  邱腾华说:「我深信新协议的条款充分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我们回应和达到了市民大众希望电费可以有实质下调的诉求;另一方面,新协议下的准许回报率亦能给予两电足够的诱因,继续投资供电设施,确保市民能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和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此外,各项与环保有关的条款,尤其是减低电厂排放及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条款,都对改善空气质素有莫大的帮助。」

  他特别多谢市民在过去两年多以来就两电管制协议的谘询,充分发表意见;亦多谢立法会议员给予政府意见和支持。这都有助政府与两电达成这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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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两间电力公司为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能源有限公司及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统称「中电」);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统称「港灯」)。



2008年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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