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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改革展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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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发表《香港仲裁法改革及仲裁条例草案拟稿谘询文件》,就香港仲裁法改革征询意见。

  谘询文件建议消除现行《仲裁条例》(第341章)中本地仲裁与国际仲裁之间的分别。

  此外,谘询文件建议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采用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基础上,订立适用於各类仲裁的单一仲裁制度。

  律政司发言人解释,有关改革旨在使仲裁法更易於应用;而且,仲裁改革有助推广香港作为区域性法律服务及解决争议中心。

  谘询文件在部门工作小组协助下完成。该工作小组的成立,是为了落实香港仲裁法委员会2003年报告书中的建议。

  部门工作小组由法律政策专员主持,成员包括政府官员和私人执业的仲裁专家。

  仲裁条例草案拟稿旨在实施仲裁法改革的建议。

  律政司现邀请各方就谘询文件所提事宜及条例草案拟稿发表意见。谘询文件现已上载於律政司网页(www.doj.gov.hk)。

  谘询期将於二○○八年四月三十日结束。



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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