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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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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批准了真证传播有限公司的申请,让该公司持有「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为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有效期为三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包括首尾两天)。现时,香港共有二十五间「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向大约八十家酒店提供服务。

  广管局也在十一月批准了香格里拉大酒店(九龙)有限公司、紫荆酒店有限公司及Sheraton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的续牌申请,让这三个机构继续持有「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为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关於公众投诉个案,广管局审议了两宗电台节目的投诉。第一宗是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二十分至十时三十分,在香港电台第一台播放的「投资新世代」。第二宗是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七时至九时三十分,在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娱乐台播放的「开心大闹钟」。详情请参阅附录。

  此外,广管局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一百个个案(涉及一百八十二宗投诉),并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裁定其中四个个案(涉及四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七十七个个案(涉及一百五十八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十九个个案(涉及二十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十一条的管辖范围。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网址:www.hkba.hk)。

附录:

  投诉成立的个案摘要

  个案一: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二十分至十时三十分在香港电台(港台)第一台播放的电台节目「投资新世代」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粗话。

  广管局得悉(i)被投诉的节目是关於投资资讯的财经节目;(ii)当日上午约九时五十三分,主持人与听众和嘉宾主持谈到天津及渤海附近的经济发展时,说了一句极度惹人反感的用语。

  广管局认为节目中涉及的用语属於粗言秽语,在声音广播服务中播放,会令一般人反感和不能接受。

  广管局向港台发出劝谕,促请港台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15段有关禁止在电台广播中使用惹人反感用语的规定。

  个案二: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七时至九时三十分在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电台)娱乐台播放的电台节目「开心大闹钟」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节目主持人重覆向另一位主持人提出在行车道上洒上电油 (淋濜油) 的建议会误导市民。如果听众仿效,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广管局知悉(i)「开心大闹钟」属於风格轻松的清谈节目。在被投诉的一辑节目中,主持人阅览报章的标题后,谈及到一宗跑车意外。其间,一位主持人谈到其薄扶林道住所附近经常有夜间非法赛车活动,不知如何处理。另一位主持人听后建议他在行车道上洒上电油。该位主持人在整段谈话中,三次提及前述建议;(ii)尽管节目中的另一位主持人没有接纳建议,但节目并没有清楚传递该项建议是不适当而且不应付诸实行的信息。

  广管局认为,(i)主持人也许并非出於恶意,不过,在节目中数次提及该项建议,实属不负责任的做法,更可能会对道路使用者带来严重的影响;(ii)虽然该节目风格轻松,但主持人的建议会鼓励非法及危险行为;(iii)纵使如此,这个不负责任的建议,是主持人在一个两小时三十分的节目中偶然提及而已。

  广管局向新城电台发出劝谕,促请恪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6段关於节目应以负责任手法播放的规定。



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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