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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延展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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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会延展一年至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在二○○二年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五年,由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该项计划,持牌流动小贩如自愿交回牌照,可选择以下任何一个方案:

* 挑选一个空置固定摊位,成为固定摊位持牌小贩;
* 选租公众街市一个空置档位,并享有若干特惠租金优惠;或
* 领取三万元的特惠金。

  食物环境徖生署发言人说:「鉴於多个小贩商会要求延展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的有效期,而政府现正检讨小贩发牌政策,检讨结果可能影响流动小贩牌照的运作,因此,本署决定把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的有效期延展一年至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任何希望在自愿交回牌照计划届满后继续经营的持牌流动小贩均会获续发牌照。然而,当他们最终交回牌照时,将会失去选择上述列出的各个方案的机会。」

  截至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共有339名持牌流动小贩根据该计划自愿交回牌照,其中287人选择领取特惠金,37人选择空置固定摊位,15人选择空置公众街市档位。现时约有630人仍持有流动小贩牌照。



2007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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